2008年11月29日星期六
累将去布里斯托
蜜瓜在这求神佛
保佑累平安渡过
心花怒放一朵朵
刚在伦敦落脚的哈密瓜知道JimNiazt厂的事故和我将面对一个不知的未来后(安琪帮我在布里斯托找到了楼面的工作),在MSN上送了这首祝福诗给我, 希望我的未知数是充满无数的惊喜,我看了有点感动,很久没有男人与我吟诗作对了,虽然他的年龄是小了点。:p只不过,瓜弟弟,可否把“累”改成“类”?我 怕此累非彼类,会带来厄运欸。
其他人也送上无数的祝福,喜亚,凯西,罗伦斯,阿民,阿勇和更哥。最感动的又是埃石,在每人献上祝福后,我要求大家在我开工后给我打个电话问候,于情于 理,大家也答应了,只有我的kong kam师傅在线上写道:I won’t call you if u r not Voda. (我用O2,他是Vodafone).
好个埃石,亏我以前想把朱儿介绍给你。
其实有谁不想心花怒放呢?但是,在新生活未开始前,就已在安琪的圈子那儿听到了点风风雨雨,唉,我脑海里立刻浮起了Glenrothes的回忆,一个我简直不想再面对的过去,和不希望再次发生的日子,安琪知道我的忧心,频频在线上安慰我
-现在也没办法啊,类,就先到那儿试试吧,万一真的有如他人所说,那就来我这儿,再慢慢找。
-你那儿还要人吗?安琪。
-不了,老板刚请了一个,就算有,也只是兼职,但兼职没提供住宿啊!
未来,会是如何呢?罗伦斯一直鼓励我往南下,靠近安琪,那两人就可以互相照应,但是罗伦斯啊,安琪和我的工作地点可是整整一个小时的车程距离,要互相照 应,又谈何容易啊?我曾把忧心告诉其他人,凯西认为是一个可以学习独立的好时机,阿民则祝福我遇到好相处的厨房(即厨师),毕竟他们仨人真的很好脾性,埃 石则叫我别想太多,唯恩则送了“既来之,则安之”六字给我。
有了这么多的鼓励,勇气应该足够了吧?
好吧,布里斯托,我来了,反正抵达的首天是阿诗的大日子,你也该给点面子新娘子,就给我好的开始吧。
再次祈望上天保佑为梦想而非的天蝎。
瓶又,
你结婚的当时,刚好是我去Bristol的时刻,真巧。对你对我,都是一个新的开始。
希望这会是一个美好的开始。
我把我的祝福都写在这给你了
祝你
一次生两个
二人浴爱河
三年换新车
四季在玩乐
五福围绕着
写了那么多天,相信我的心意你也收到了,除了祝福还是祝福。
从情侣到伴侣,从牵手到白首,祝福阿丰阿诗共度今生,因为彼此都已等到对的人。
曾经答应要唱歌给你听的,但是没法实现,放心,我已经找人代唱了,准备好了吗?
1。最浪漫的事 阿婷
2。爱很简单 阿孙
3。小玩意 阿纪
各位,点这三人上台唱吧!!!
记得email给我看啊!!!
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
Blessing from Layy
绵绵深情爱意丰
凌宵达旦颂贺诗
新人喜结连理婚
愉悦欢欣永畅快
Blessing from Thin
丰情绵绵无绝期
诗意深深永相随
白头偕老长相守
年生贵子齐弄膝
好天良夜结连理
合璧连珠缔良缘
阿诗,阿婷和我的心意你收到了啦。
感动吗?不要哭,叫阿丰买张来回英马的机票给我就行了。几千块马币而已嘛。
这几天真的很忙,关于你的事越写越少,但相信你明白,也了解。
晚安,瓶又。
抱着Jackie的那一刻,万万没想到自己会流泪。
微红的双眼,把在旁的Rickie给吓倒了。
我跑进厕所想把眼泪抹干,却在里面碰见了Janet和Tracy。 我抱着Tracy,泪一直流,连一句“take care”也说不出来,Janet拍着我的肩膀,说到:“Don’t cry, it will make all cry together。”
这不是我第一次离开Jim Niatz 厂,为什么我会有这样子的反应?
前一刻我不是很潇洒地对喵说:看,大家都红着眼,你伤心吗?
喵还叫我别再说了,免得她掉泪,因为整个早上在三线时她已经默默哭泣了。我听了,还耸一耸肩膀,觉得没什么大不了。但是。。。
原来我也会因为分离而哭泣。
我看着红着双眼和鼻子的Lara,频频对Rickie说:“When you need me, call me. One day, two days, no problem。”
信贷危机,真的影响不少。
上个星期,阿民还托我问问看Jim Niatz厂用不用人,他在餐馆打了十多年工,想换一换环境。当时Rickie还对我说,多几天Tesco contract的消息就会揭晓,到时就需要大量用人了,我那时还在想,看来我们这间厂对于这份大家期待的contract是稳操胜券了。
人算不如天算,Jim Niatz 厂失败了,Tesco合约并不属于我们。
没有新的contract,让原本只走两条线的production line被逼减成一条生产线,那就表示,一半的员工必须离开了。Jan,Angao,Olga,喵,MP和我属于半年合约的员工,自然而然成了第一批被淘 汰的人选,还有其他做了很多年,如Lara般的老臣子,也牺牲了。
“This is the world, gal.” 我把消息告诉埃石,他说道。
我不怪JimNiatz厂,他们也是被逼的,没有人想要得到这样的结果啊。
只是,代价太大了。
离开前,大家互相拥抱,这时候,已经没有什么好说的了,也没有人有心情开口,就只是默默地给彼此一个紧紧地拥抱,一个深深的祝福。
我在更衣室外遇到了Artur,他坐在地上,低着头。我摸了摸他的光头,没有拥抱,因为我怕自己再次哭泣,他拍了拍我的腿,以示会意。 Glenrothes回来后,我和他常在同一条生产线,自然而然也熟略了起来,他常爱说粗口,什么都是Fxxx前Fxxx后的,我听了总伸出两只食指,比 了个交叉的手势,告诉他:No F!!!
结果接下来,他跟我谈话时,把Fxxk改成了Sxxt。
调皮的Artur,如果我们还是同事,相信未来的日子,我们会玩得更颠。
只是,上天没把机会赐给我们,甚至,连“再见”也剥夺了。
收拾了背包,把属于自己的更衣室钥匙交还Rickie后,我没等喵和MP,独自一人走向停车场,低着头,静静地想着。。。
如果离别是必然的,那我再也不要用心结交新朋友了。
我不想再一次为了离别而哭,好讨厌这种感觉。
我想起了埃石和阿民。我告诉他们,要离开,我真的很舍不得,怎么说也对邓地有了感情。我问他们,是否有过这样子的感受。他们不约而同对我说:NEVER!
我听了很反感,骂了他们两句。
无情,且无心的男人。
阿民不以为然,说道:我都某朋友,伤心咩这?工,边渡打都一样!
埃石冷冷写道:The life is shit. I won’t miss it. Never.
他们都觉得我太感情用事了。朋友,可以交,但别太认真,也没什么好认真。
我办不到。
既然要做朋友,那代表你我有缘,但却还要认真不认真,用心不用心,天啊,可不可以别那么复杂?
但为什么在停车场的那一刹那,我会有这个念头?为什么?就因为我还怕再次哭泣?再次分离?
我突然对这两个无情且无心的男人面对生活的方式改观,虽不能说全对,但没错。只不过,我真的要这样吗?
明天,在邓迪的最后一天,我们早上约了阿民,阿勇和更哥见面,下午则去Lara家吃她亲自下厨的孟加拉餐,看来,我还要和我的眼泪再见多两次面了。
至于你,
邓迪,我想,我再也不会回来了。但是,谢谢你给我美好的首三个月回忆,这里的人,事与物,我不敢说我永远记得,但至少在我脑海里已留下了痕迹。
后序:
在阿民和阿勇(更哥昨晚喝醉了,失约)面前,我没哭,臭小子阿民还玩些有的没的。怡保同乡,再见啦,我会想念你的,虽然你的嘴巴很贱,表面上什么都不认真,但我知道你是蛮不错的男人。别忘了你答应我的家乡白咖啡哦!
我们在Lara家吃了很好吃的孟加拉餐,Lara还带我们参观她的房间,还有亲爱的老公买个她那价值整千镑的首饰,可爱的Lara, 祝你永远幸福,健康和快乐。我会记得你的微笑,还有你的名言:Slow, slow, slow.
2008年11月27日星期四
不好意思,今天做工回来晚了,没办法写成一片文章,就告诉你多一点关于她的小事情吧
1. 阿诗喜欢时不时换一换发型,但是阿丰却觉得直发最适合她。“只此一次,下不为例。”这是阿丰看见阿诗烫了卷发后的意见。但我觉得卷发看起来比较有生气啊。
2. 如果大马股市像阿诗的近视,那就天下人解皆大欢喜了。为什么?因为二十年来就只有上升,不曾下降或停盘过。阿诗在两年前视度破了一千大关,恭喜恭喜。从此 以后,那些普通的眼镜或lens再也不适合她了。她曾说:哎哟,你们明不明白啊?每次验眼我多么压力你知道吗?瓶又,你放心,我了解,虽然我没你那么离 谱,但是,没有眼镜,比没有钱,没有男友还来得痛苦的心情,我真的明白。
3. 阿诗的桃花蛮多的。从十六岁开始的明威,到二十六岁时的保才,几乎没间断过。间中到底有几个?嗯,让我想想。。。至少也还有五个吧。阿丰如果你想知道而她不肯讲的话,自个儿联络我啦。奇怪,为什么参她那么久,这方面怎么没什么喷到?
4. 以前的阿诗喜欢喝咖啡,但在一次的胃病大发后给戒掉了。记得当时要她完整吃完一包炒米粉都很难下咽,她当时对我们说:我宁愿每天都吃炒米粉,也不要有这样的痛苦。但是,病情转好后,她却说:har??? 又是米粉?天啊!!!口是心非啊,瓶又。
5. 她耳朵的听觉蛮灵敏的,为什么?因为很多风声都可以在她那儿打听到。看来放了很多spy出去嘛。
6. 双手修长,一看就知道进得厨房也是“得个样”,她哪回煮?原本她新居入伙要送一套牛头牌餐具的,现在我可省起来了,反正她也没煮,买来生灰尘吗?
7. 双唇薄薄的,感觉会有点薄荷的味道,但是不是真的,要去问阿丰了。我没吻过,不知道。我不是les的。
8. 舌头的敏感度蛮尖锐,喜欢美食,但是和我的口味却完全相反,我喜欢的,她看都不看,她爱吃的,我尝都不尝。
9. 她说她很容易哭,但我不认为。我觉得她属于外柔内强型,如果真的有事发生了,她一定不会那么容易被击倒的。
2008年11月26日星期三
要是我告诉你,阿诗,阿婷和我之间不曾出现争执,也不会有人相信吧。多亲的家人,多好的朋友,还是有意见不同和待人处事方式不一样的地方。
老实说,我不喜欢和一些被我归纳为瓶又的人当同事。原因很简单,朋友是私交,所接触的不会有冲突;但同事则不同,所触及的,全是公事,意见难免不一样,而冲突将因此而产生。
做鸡。。。。。。帐四年,我和她俩是瓶又,是同事。有私交,也有公论。一路来在公事上我们都可以相处得相安无事,不是因为我们的理念走在同一个轨道上,而 是她俩的包容和耐性。这不是拍马屁(也没什么好拍,反正又不是她俩发工资给我),我的性子一直很不好,脾气也差,任何喜怒哀乐都往脸上摆,脸带笑容,谈什 么都高兴;脸一黑,就请生人勿进。真心说一句,如果我有这样的同事,背地里我会不知多不满她,但就因为她俩的好脾气和理智性强,才会当作不一回事。
瓶又,其实啊,我知道你们一直在包容我,只是我没说出来而已,尤其阿婷,在我要乱发脾气时,还能很理性地看待问题,有时候回想起来,自己蛮幸运的。这样的性格在尔虞我诈的办公室生涯还可生存那么久,除了上天的眷顾,就是遇到了好上司和好拍挡,要不然,我早就挂了。
好了,不写了,今晚放工后从餐馆走路回家,走到脚有点痛。为什么那个老板没载我回?因为他星期日跌倒闪到腰,老早回家休息了。但我认为他是因为知道我做到这个星期就不做了才故意不载我的,让我在晚上十时多走了半小时的路程回家,“殆他闪到腰”。臭男人!
2008年11月25日星期二
不要以为我们这几个番薯-阿诗,阿婷,我,经理妈妈,VV,朱儿和君君混在一起就只会谈些有的没的,有时候我们也会谈谈国家大事和一些时事课题,好比如:恐怖份子。
想当年塔利班还有其他偏激的回教组织横行妄为时(现在也是),我们曾经很严肃地讨论了一个话题。
如果被恐怖份子绑架了。。。
做工时间嘛,偶尔也会很累很无聊,当然要找些话题来讨论,记得那时我提出了一个问题:
“如果有一天,你,孩子和另一半被恐怖份子捉了,恐怖份子要求另一半帮他们做些勾当,并允许在他在老婆和孩子之间选择先释放一人,那么,你希望他选谁?”
天下父母心,所有人都选择孩子离开,自己留下来作人质。
“但孩子可以生过啊?万一你在恐怖份子手上有什么冬瓜豆腐,老公又娶了一个恶毒的后母,孩子很可怜欸。”我说到。
“要我把孩子留下,我办不到。”经理妈妈和阿诗异口同声说。
好伟大的妈妈啊!!!
“那如果被捉的是你和你妈呢?你希望他选哪个?”我又再提出疑问。
“废话,当然是我妈妈啦,我不会那么不孝的。”大家又再发表伟论了。
我又再问了。
“那这次换成是家婆和你被捉,又怎样?”
“这。。。”哈,看吧,大家犹豫了起来。
“经理妈妈,你呢?”我问道。
“给他自己选啦。”妈妈摊开双手答道。
“那有没有一点丁希望他选择自己?”我眯着眼看着妈妈,要求进一步的真心答案。
“有当然好,但万一他选了他妈妈,我也不怪他,毕竟养大他的是她,不是我。”
我再转过头,看着阿诗。
“你呢?”
“一样啊。”
这就是我们几个闷得发毛时会做的事,除了情情爱爱,八卦,潮流,我们还会讨论此等严肃课题,哦,偶尔还有人性抉择的争论。
“如果你和最憎恨的人被恐怖份子捉了,你会救他吗?”
“如果你和最憎恨的人一起跌下山崖,他紧抱你的双脚,而你手抓着的树干只能支撑一人的重量,你会怎么做?”
这种话题,往往一扫沉闷的下午,大家都会精神一阵,认真想想,万一发生了怎么抉择?
而我所认识的阿诗,她的答案决不会只顾自己,妄顾他人。要她牺牲大我,成全小我,似乎要她选择“如果阿丰和妈妈掉入水里,你会救谁?”那么难。
除了高举乖乖牌,她还是善良派的。
注:阿诗曾把问题抛回给我,“换成是你,在家婆和你之间,你希望他(老公)怎么选?”
想知道我怎么回答吗?
“我会转回头对她(家婆)说:您也享受够了,留点机会给后生吧!”
欸,阿诗,我这样子,还有机会嫁出去吗?
2008年11月24日星期一
下雪了!
邓地下雪了。好兴奋!
昨晚凌晨三时半要上床睡觉时,我到厨房倒了杯水喝,觉得窗户外有点亮,我趋前往外一望,发现庭院的草地盖着一层白蒙蒙的东西。
“是冰吗?”昨晚在兼职的餐馆下班时,我告诉阿民我很期待下雪,他还口操广东话对我说:唔是呀嘛?大口类,好鬼冻戈!Dundee好少落雪戈。”哈,我怎么不知道,但从来没看过,当然期待啦。
今早起床时,觉得外面好亮,心想:哇,到底几点了,我应该睡得很迟吧。但脑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难不成是。。。
我立刻从床上爬起来,冲到窗前,掀开百叶帘,真的下雪了!我整个人立刻精神起来,户外的一切,屋檐,道路,汽车,花草都盖着白雪!还有路人留下的脚印!真的很漂亮。我立刻洗刷(速度还真快),然后打开衣柜,抓了相机就往外冲,深怕那些雪在下一秒就会溶掉似的。
雪,真的是雪!
我站在大门前,把手伸了出去。不是很冷。我走下楼梯,望着扶把上的雪,我想起了前晚阿婷的话。
“雪是什么味道?”
我用拇食二指捏了扶把上的雪往嘴里舔舔,erm…怎么说呢,它不像冰沙,也没有雪刨的感觉,正确来说,完全没什么味道。思想感官上知道有些东西往嘴里送,但是一进口,又似乎没什么。
我把脚踩在地上,然后弯下腰,赤手在雪上打了一对雪印,再往后退了两步,拿起相机,把生平的第一个雪烙印拍了起来,心情还是很兴奋,又走走停停在四周拍了几张照片。突然感觉有点冷,我低下头,原来自己穿了在睡房走动的拖鞋走在雪地上,难怪会那么冷。
看了一阵子,我回到屋里,这时开始觉得四肢冰冰的。但感觉依然良好。
我在厨房煮了开水,准备泡杯茶来喝,自从一个月前在餐馆打工后,我的体重直线上升,来英三个月,重了4kg,还蛮过分的。这时,手机响了起来,是阿民。
“醒佐昧呀?”
“醒佐了。”
“是唔是好靓呢?”
“真是好。。。。靓啊!但是我都谋亲眼见到落雪。”
“D雪全部昨晚落晒啦。女”他不是叫我大口类,就是阿女阿女地叫。“Dundee好少落雪戈。你真是好好彩。”
和他哈拉了一阵收线后,我开始吃早餐,那热热的香蕉麦片冒着烟,窗外的雪也一样。热热的麦片在这种天气,还没往嘴里送,就温了,我边吃边想,到现在还不知要送什么给你,现在就拍几张照片,给你留念吧。
所以,瓶又,请笑纳。
2008年11月22日星期六
四年多前,阿诗和我在鸡界横走两个多月后,加入进来做鸡。。。。。帐的就是阿婷。
三个人,三个番薯,代表三种性格。
阿诗是斯文派,外形绝对吸引那些爱乖乖牌的男生。待人处事总很有耐心和耐性,凡事以他人的感受为主,尽量以和为贵,就算吃点亏也没关系,有时候一大只死猫硬吞下去,也只是在背后暗锤心肝,宁愿自己受点伤害,也不愿刺伤他人。
阿婷是理智派,适合的对象是那些思想比较成熟的那类型。对人对事,总以客观角度出发,无论是敌是友,关系好不好,都不会影响她的观点,主要还是以大局为 重。她的意见,往往都一针见血,划出重点,省下了不少时间。但好意见往往不被采纳,白白让她花了那么多时间在想着如何把事情做得更好。
我属于冲动派,自己比较喜欢能斗嘴的对象(虽然大家认为安静型适合我)。很多时候,我以自己的角度去待人待事,总是想着,要是事情发生在我身上,我希望得 到怎么样的结局。主观的性格,相信很多人吃不消。与人合作时,我总不能容納一点的不平,有话直说,就算得罪人也在所不惜,只要自己感受良好就够了。
我自私,这一点,我承认。
单单看饭后洗碗也可看出咱仨人在家的排行。
完饭后,以前阿诗在家是负责洗完所有的碗碟。她是老大(家中五女一男)
阿婷则负责清洗自个儿的碗碟。她是老幺(家育四朵金花)
我嘛,吃完饭,碗筷往盆里丢,拍拍屁股走人,那我排行第几呢?
猜对了,我是独生女,还有一兄一弟。我想,这是我有点男性化和霸道的源头。
我们仨人,三种不同的处事态度,但却能如此友好,我觉得除了所谓的缘分,就是大家私底下是属于大癫大肺的那种。
凡事总爱闹,还拿来开玩笑。
三人间,我们已经越来越少直呼对方的名了,都是以“瓶又”(潮州话里的朋友发音)称呼。
我还蛮喜欢这么叫的。比较亲切和觉得关系比较close。
除了外型,阿诗和阿婷有很多地方蛮相似的,比如说,衣着品味和对于食物的胃口。
一份catalog,她们总能不约而同指出那件衣服比较合适,而其他人也会认同。我说喜欢的,大家绝对没印象。就算知道,都觉得没品。
她俩爱吃西餐锯扒,我则是饭桶。
她们爱芝士蛋糕加皮萨,我喜欢传统糕点和菜包。
吃冰淇淋要让它在风扇底下溶化一阵,我则爱吃硬硬的那种。
不油不甜她们不吃,没油没糖我才食。
还好还有些地方和阿诗是同一阵线的,就是玩些有的没的,比如说,电风扇和Osim瘦身带。阿婷从不加入。
电风扇,那是什么?
我负责摊开手掌,拇指朝天,阿诗用食指在空气中作状按了一下,我的手开始左右摇动。然后她又朝空气在按一次,说道:二号!
我的手开始摆动得快些。接下来,三号,四号。。。手掌的摆动越来越快,在旁的阿婷双眼越翻越白。
“两个白痴,无聊。”阿婷一定这样想。
那Osim瘦身带又是什么咚咚?
我还蛮有肉的。我用双手抓住肚腩的那团赘肉,阿诗开始在我的蝴蝶袖(即肉肉的手臂上)点了一下,我的双手又开始上下摇动,那团赘肉,看起来就像Osim牌的瘦身腰带那么粗,这次,轮到我喊:快些,二号!
她又在蝴蝶袖上按了一次,Osim瘦身带摇晃得更快。
“你看,根本不需花费几百块钱买个产品嘛!”两个傻瓜边闹边说道。
“Boh Mark Khoi!!!"阿婷在旁真的再也看不下去。
就因为如此,之前我还蛮担心的,万一阿诗结婚后随阿丰回东马,谁陪我玩这个白痴游戏?
还好,阿丰决定留在这里,那么,等我回乡时,就可以再玩过。
阿丰,下次我们表演给你看啦。
注:奇怪,为什么总是我扮演电器的角色?不行,得想想有什么角色可让阿诗扮演的,不然对我太不公平了。
除了家庭主妇的美梦,阿诗最爱吃饱没事做时与我上一上爱情班。
我说话一直以来都是直肠直肚,完全没拐弯的地方。
“所有的男人都被你吓跑了!”
自从她做了一次成功完婚的红娘后,她常爱与人分享她的爱情观和看法,朱儿,VV与君君绝对是她的忠实听众加入室弟子。
“你也来听一份吧,类。”
“徒弟洗耳恭听!”
“我问你,如果有一个男生邀你出去,但是当天你没空,那你怎么回答?”
“噢,我没空,不能!”
“还有呢?就这样?”
“对!”
“你应该多加一句啊!”
“加什么?”
“你应该说:那改天或这个周末怎么样?,才有机会啊!”
“好,没关系,类,我再问你:要是有个男生来电邀你吃晚餐但你已吃饱,你怎么说?”
“哎呀,你怎么不早说,我吃饱了。”
“你。。。你。。。”
“怎么,不对吗?”
“笨蛋,你应该说:噢,不好意思,我刚吃了晚餐。不如去喝杯咖啡吧。”
“但我不想喝啊,刚吃饱,那喝得下?”
“谁叫你真的喝?找机会多了解他,不是叫你单喝咖啡,你懂不懂?”
每一次,她都被我的答案炸到扎扎跳,而朱儿,VV与君君就在旁吃吃笑。
“还有啊,你们几个,听着,下回如果结婚后与家婆同一屋檐,告诉你们,第一天,记得九点才醒。第二天,八点四十五分,第三天八点半,以此类推。”
“为什么,老师?”
“那家婆才会说:嗯,这媳妇不错,越来越早醒。万一第一天你老早六点起床,第二天六点半,第三天七点,那她会认为:有没搞错啊,怎么那么贪睡?越来越晚起身。”
“记得,我们要识相点嘛。”
哈,讲得还蛮有道理的。
有次有个新认识的男人约了我吃早餐,她满心期待我的约会报告。
“怎样?有没机会发展?”
“耶,朋友,我真的只是去和新朋友见个面,不然通短讯那么久都不知他长得怎么样。”
“但也会聊聊吧?谈了些什么?”
“就那些哈拉哈拉,有的没的。哦对,他问我,我怎么吃得那么少。”我们去吃了早点。
“那你怎么回答?”
“我告诉他:没有啦,其实我很大吃的,但第一次见面,假斯文罢了。下次你就知道了。”
“什。。。。。。。。么。。。。。。。!!!!你有没搞错!!!哪有人这么回答的????”
“但我真的是啊!”
“天啊!!!VV!!!我给她气死了!”
“好,那换成是你,你怎么说?”
“你应该说,才刚起床,胃口不大好。。。”
她还有很多意见,知道我蛮男性化,和男人真的是brother那种交往,总告诉我,要斯文,要注意形象。。。。(好像阿婆)
“你啊,动作别那么大!打招呼别一直说:hi, brother!应该说:halo.这就够了,不然一直brother来brother去,谁敢要你?”
“要是和男生第一次出街,要走在他身旁,或身后点,别走在他前头。”
“要是他想gentlemen帮你拿些什么,就道谢,让他展示风度。”
结果,以上的我都犯错了。全都terbalik
“Hi, brother. How r u?"
“我要买点东西。”然后往前冲,也不管刚认识的他是否走在身旁。
“不必了,我自己拿,我很有力的。”
她每每听到我的答案,都得大笑一声,说道:“我没力了!怎么会有这种学生!”
老师,老实告诉你吧,其实我知道这些道理,只是我不想运用而已,既然对对方没意思,就不想花时间在这些技巧上,然后转换方式把讯息告诉对方,我们真的只能brother,就这样而已。
放心吧,有天你教的,一定会派上用场,只不过一直到现在还没遇上合适的对象而已。
我不会mpssk你的,毕竟怎样,你是小有名声的红娘嘛!
2008年11月21日星期五
阿诗的脾气好,真的是公认的,但是也有发脾气的时候。
印象中最深刻的有两次。
第一次是被质疑她的学术背景和工作能力。
详细的就别多说了,知道实情的人都为她打抱不平。但是,心地善良的她没有当场发飚,只是气在心理头,然后双颊红红地跑进来向我们诉苦。
“真是岂有此理!!!她怎么可以这样说啊?”经理妈妈骂道。
“那也把我给托进去咯!”阿婷也在旁愤愤不平地说。
“类,要是你的话,你会怎么做?”阿诗问道。
“直接问她: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我回答道。
结果她为了这事不开心了一阵子,但是后来想通,也就没事了。
另一次是睡不好。记得去年公司要把近几年的帐呈交上IRB,全体员工刚了几夜的OT到凌晨才回家,搞得大家都很累。就在报告要呈交的前一天,我们才发现有些文件出错了。
这下子好了,负责的人是我俩,top management一致通过,必须通宵完成。
天啊!!!一夜不睡,对她来说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你知道吗?
我们从晚上八时开始动工,开始的首几个小时,她还承受得了,护花男人柯志明讲的笑话还可以派上用场,但是。。
过了午夜十二时,周董开始报到,她的眼皮越来越承重,体力越来越差,双眼开始模糊。
“好累,到底什么时候才可以做完?不行,多两个钟头我一定要搞定,然后睡觉。”她喃喃自语说道。
两小时后,工作没多大的进展。
“讨厌,到底什么时候可以完工?柯志明,我可不可以不做了?”
柯志明用他那双差不多连成一线的眼睛望着她摇了摇头。
“讨厌!!!”阿诗重重地把报告书给盖上,但还是埋头苦干继续我们的伟大工程。
两个小时又过去了,说好护花的柯志明早已倒在冷冷的地板呼呼大睡,就只剩我和阿诗。
“我不做了,我要睡觉,要睡觉!!!”
我在旁用着惺忪的两眼望着她,第一次看她这样的表情,还蛮新鲜的,但是当时太累了,也没理她,就让她在那发泄!"
" 不做了啦!”她喊道。
话是这么说,但双手还是在键盘上动着。
最后还是赶得及把所需的报告叫上去,两个番薯早已累得不省人事,直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也不管其他人的眼光,好心的经理妈妈还特地腮了个枕头在阿诗背后,让她舒服点。
IRB的大工程结束后,阿诗对我说:下回我绝对不熬夜了,你呢?”
“下回是五年后的事了,让五年后的人去烦吧!”我边打哈欠便说道。
好了,又是凌晨一时,我要去睡了,明天再继续,应该会谈谈阿诗给我上的爱情班。
敬请期待!
晚安
2008年11月20日星期四
现在英国时间是凌晨十二点二十五分,我刚从餐馆兼职回来,吃得太饱,不敢睡,决定为阿诗做点介绍,今天是她的性格篇。
阿诗大我一个月零九天,我们相识了十六年,从年少时十二岁的天真可人到现在二十八岁的添增皱纹,我想,我们的性格,还是没多大的改变。
她的外表,真的可以骗人,你如果不认识她,一定觉得:这女孩(女人?)可真斯文,讲起话来一定娇滴滴地,很动人。
哈,告诉你们,套句埃石说的:凡事别看外表。
别给她骗了啦。
你如果认识她,绝对知道,她也是一个搞笑角色,也没斯文到哪去,但在阿丰面前会不会‘假假’,那是他俩间的打情骂俏,我们谁也管不了,反正阿丰受落就好。:p
她的性格很开朗,而且脾气也很好,要她生气,除非当天没睡好,不然,可真难看她发飚。但要是真的怒火中烧时,知道的人也不多,因为外表真的看不出来。
这可跟我相反,我如果心情好,但只要脸没笑容,被人就认为:啊,那个类又再发脾气了,还是别接近她比较好。
天啊,真的好冤枉!!!我生到这副模样也不是我能控制的啊!
她的好脾气,为她带来好人缘,要找一个看她不顺眼的,还可真难。记得高中的毕业刊里,她的版编这么形容她:
最佳人缘奖的得主,追求者可真不少。
前者我知道,后者不知有没车大炮。
但是跟她交朋友绝对是件舒服的事。这倒是真的。
每一次遇到什么超好笑的,她总爱哈哈大笑后,双手交叠,然后趴在桌子上,接着把头仰起来,用手捂着嘴巴,眯起眼,再狂笑一轮。
这跟我可差得远了,我通常都是拍桌子猛笑的,公司有几张桌子都留下了我的九阴白骨爪。(洪洪可别跟我算帐噢)
脾气超好也带了不少麻烦,因为每个人都会找她解决问题,结果自己的工又没时间完成,常常得OTF(Over Time Free)
我可不同,我每次都能准时下班,为什么?
脸那么黑有人敢麻烦我吗?:p
好了,要睡了,不让明天马铃薯黑的坏的臭的我都看不见了。
晚安,明天再继续告诉你们多点阿诗和我的故事。
2008年11月18日星期二
除了感动,就觉得开心。
照片中的她,穿着一件又一件的新娘礼服,含羞答答,神情里流露出快乐的模样,打从心里的幸福。
而他,也不遑多让,一脸神气,骄傲地告诉大家:从今开始,陪在她身边,共度一生的,就是我!她是我最想呵护一生的一个。
这是我认识了十六年的阿诗吗?
当初的小番薯,真的长大了。
此刻的心情。。。
十一月三十日,真的好像回去啊。。。
真的好想亲眼看到她出嫁。
阿诗的爱情史,很平凡,没什么特别,但是我相信,这就是她一路来所向往的。
宁可平平淡淡,也不要什么轰轰烈烈的爱情。
我脑海里还记得阿诗的伟大志愿。
“对我来说,最幸福的职业,就是做家庭主妇。”然后露出一脸满足的笑容。
她不要求太多的富贵(别住木板屋就够了),也不必对方长得很金城武或王力宏(Kiss 得下就好),只要真心对她,就够了。
而他,也做到了。
我相信,他一定做得到。
还有十二天,就是大喜日,每一天,我都会献上最衷心的祝福给这对新人。
上天把两人牵在一起,注定了他们真的有缘,而这缘分,绝对让阿诗的父母把女儿放心地交给他。
她会幸福的,她一定会幸福的,他一定会给她幸福的。
一定。绝对。百分百。
我耳边传来了彭羚的经典歌曲:
一生穿一次小玩意,是女人的大志
2008年11月16日星期日
现在晚上十一时,我坐在小房内闷得发慌。决定打Blog。
身旁的The Crunch就只剩两章,这两天一定要把它看完,那么星期二去City Centre 买菜时才可以还给Cretral Library。
这本书竟然花了我五个星期才读完!
“你怎么这么慢?我一个星期就搞定了!”埃石在MSN另一端说道。
我懒得辩驳,虽然这本书有点催眠,但真的让我认识了不少生字。
为什么工作天会去市中心买菜?
兼职的餐馆内有个来之怡保的同乡阿民周二休假,为了答谢他上回请了我们三十多镑的午餐,我们决定邀请他回家做客。
为了表示诚意,三个番薯决定做些茶点招待。
我负责煮玉米水,喵将会煎面粉糕,MP则准备mess potato。
原本煎面粉糕是我的任务,但今天下午我做了一次demo,大家觉得很淡(我却觉得太甜了),再加上面粉味太重了,可能材料的分量拿捏得不够好,结果这次的 面粉糕超难吃。但我还是叫今天
回去餐馆上班的MP带了点给阿民,根哥和阿勇,还特地交待她,万一他们嫌太难吃要丢掉的话,拿回来,我吃。
竟敢胆粗粗煮东西给三个餐馆大厨吃,我也太kong kam了。
脑海中浮现阿民吃下那块搽了lemon jam的面粉糕后的表情。。。
“真是唔得!!呸呸呸!类真是。。。”然后把粘巴巴的面团丢进垃圾桶,“请大口仔吃!”
亏他昨天知道星期二要来我家后,告诉MP说:“叫大口类掌厨!”
为什么叫我大口类?因为阿勇看了港剧“高朋满座”里,有个角色叫“大口哩”,我因此而命名。
难吃的面粉糕明天还要带去Jim Niatz厂给Lara和Sid。天啊!!!Sid对它可使充满期待,难以想象明天他吃下去后的表情!
为什么不重做?因为几块面粉糕花了我两个小时,我恨不得提早完事,还要重煎?拜托!
可以等下次才请他们啊!
我才没那么有空再自找麻烦!
我觉得,煎面粉糕变得没有乐趣,多少和安琪有关。以前周末早上,一有空,我就煎(她讨厌煮食),她负责善后(我不喜欢洗刷),无论煎得多难吃,她都很享受。
“我喜欢面粉味重的,类,面粉放多点!"
安琪走后,可能没人唱双簧,面粉糕也变得无味了。
茶点我们负责,主食当然交给大厨啦。我幻想着阿民会煮什么好吃的,laksa?福建面?鸡饭?炒河粉?肉骨茶?
为了这一顿,我又开始排毒两天,今天下午三点后,不油不糖不盐。喵又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
”你需要吗?”
当然需要啦。我对老妈那句“你肥了”还耿耿于怀嘞。
结果晚上喝了没加糖的玉米水,味道。。嗯还可以接受。边喝边想起依然人在鸡界的梅姐。
噢,现在午夜十二点,MP从餐馆回来了。我可以去睡了,拜拜,晚安。
注:MP说阿民吃了后说道:Erm...好有家的感觉,但我做的一定更好吃 期待星期二啊。。。
2008年11月15日星期六
明日吾将至英国
兴奋不停像陀螺
聊天与你老太婆
谢谢你的太罗嗦
哈密瓜后天将抵英了,我在线上对他叮咛这提醒那,怎知好心没好报,这小子竟然送上这首诗回礼。
哼,下回休想我会和你分享任何资讯!!!
送走了杰与珍,Steven在这个周日也要回马了(因临时有事而改了班机),同时却迎来了个哈密瓜。
心情如何?
Erm...怎么说呢?蛮开心又有一个朋友在这里,但是却蛮为阿瓜担心的,毕竟头一遭抵英,对他来说,当然有无限幻想与期待。但是。。。
事实真的如此美好吗?
不是要泼冷水,而是自个儿在这里呆了近三个月,多少也知道外来人过的会是怎么样的生活。我在线上提醒他,有梦想是好的,但是,也要做好最差的心理准备,万一伦敦的生活真的不如想象中美好,心情也不会太糟糕。
阿瓜抵英后将住在朋友家,他算是蛮幸运的一个,起码一来到,还有个人在这儿照应照应,有的人,真的是单枪匹马来这儿,那种困难,真的难以想象。
觉得自己是属于幸运的一个,至少还有三个朋友一起过来状状胆,而且还有杰与珍在这儿的某个角落照应着。
家乡的老朋友也帮了不少忙,来英前的几天,帮忙我联络了他们在这里的老朋友,看看有否哪个可以帮忙照应我的。琴琴给了一个朋友的英国手机号码,吩咐我万一 遇到什么困难的话,就找他;Kelvin则问了大学时期的同窗,看看他的公司有没空缺;阿婷就电邮曾经在英国餐馆当Captain目前人在中东的表哥,询 问是否有熟悉的友人可以照应一下;梅姐甚至要联络整二十多年没见的小学同学,让当时未找到工的我有个落脚处。
这一切,除了感动,还有窝心。
当初离开时,真的舍不得,阿诗说她不敢来送机,怕她自个儿会哭,我告诉她,最好别来,因为我也会哭。而且还吩咐所有交情较深的朋友同事来电祝福就好,千万别到机场,不然到时泪洒当场,旁人会以为我是将被卖到旧金山当猪仔。
抵英后,在人生地不熟的情况下,曾经来英就读的喵自然而然成了四人中的大姐,这个职位,她做得很称职。我也乐得享受三人安排的生活起居。
来到这,在偶然的情况下认识了几个新朋友,罗伦斯,埃石,布莱恩,凯西,喜亚。。。
有的见过面,有的没聚过,但是偶尔在线上的问候还有互相交流,也让我在沉闷的生活多添了点乐趣。
当然也少不了家乡那堆番薯老友记,尤其是与阿婷的接力诗:p
所以说呢,朋友啊,还是在一个人的生活中占了很重要的地位。曾经一度以为自己不需要这么多的友谊,现在回想起来,当初笨得可以!
来个游戏吧!
爱情,亲情,友情,事业,金钱,自己
若是要依序排哪个比较重要的话,你怎么排?
2008年11月13日星期四
祝我生日快乐
噢,不,应该是:祝我不只生日才快乐。
刚刚收到了卓姐和阿诗及其他同事的伊妹儿祝福,虽然没有礼物,但心还是暖暖的。
还有一个未把生日礼物寄出来的前大嫂,我问她我将越洋收到什么,她在线上写道:阴司纸。
%^&*#@ %@!$^*&%$
前大嫂,你还是留给自个儿用吧,你比我更早需要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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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许了三个愿望
有个朋友最近似乎都诸事不顺,我把第一个愿望送了给他,希望接下来的日子他会好过些,人可以快乐些。或许我帮不上忙,给不了什么宝贵的意见,但是,我的一双耳朵,随时都准备好了。我不是一个很好的开解者,但是我能扮演一个聆听者。
我最亲爱的家人,我不能在你们身边分享生活上的喜怒哀乐,第二个愿望,希望你们都能过得平安健康,一切顺利。为了你们,我在这儿会好好照顾自己,希望你们也一样。
我最要好的朋友-阿诗,今年年尾结束单身,真的很遗憾不能亲眼看着她穿起婚纱出嫁的那一刻,第三个愿望,我希望她往后的日子,在和心爱的人展开新生活后,互相扶持,而最浪漫的事,莫过于和他一起慢慢变老,等到老得哪儿也去不了,他还依然把她当成,手心里的宝。
三个愿望都送给人了?那自己呢?
其实,现在我没什么特别的愿望,如果硬要想一个的话,嗯。。。
我希望可以重遇十年前的他。
没什么,就只是想和他打个招呼,这样而已。很可惜,这个机率似乎是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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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才女貌的儿子今早十时出世了,好高兴,前天才知道Agnes的弟弟与我同月同日出生,现在又多了一只小天蝎1113来到人间,祝福他未来的日子可以走得顺畅,多点得到上帝的庇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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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九时老板,喵和MP依照35号门牌的传统买了一个cheese cake给我,虽然今天是排毒的第三天,但我还是破戒了,还吃了一碗红豆汤和两块饼干,看来什么排毒餐都付诸流水了。十一时,餐馆同事阿民意外来电向我说 声生日快乐,真的很高兴,没想到在英国会有人打个电话来祝福。谢谢啦,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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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迈入二八年华,再次祝福自己:
不只生日才快乐
2008年11月9日星期日
又一个无情的男人!
继杰与珍后,下一个回国的是Steven,日期又是十一月十三(天啊,需要双重打击吗?)!
我把对杰所说的话告诉Steven,他在线上写道:那好吧,就为了你,日期改去十四号,吃了蛋糕再走。
认识Steven的情况也很偶然,我在去Glenrothes前特别在住家附近找了一家外卖店,把我的情况告诉老板,并表示想在这儿学习两天,老板东哥人也很好,既然不必给工资,要学就学吧。而Steven就是当时的看台,他是代替已经回国的女友在这儿帮忙的。
我刚认识他时,以为他是中国人,外表没有大马人的味道,而且口音也很中国化,如果不是他亲口告诉我,怎样也看不出来。
他在邓地已经有六个年头了,学历是博士,但年龄还小我一岁。既然大家都来至槟城,话题也特别多,他老爸的工厂就在我以前做鸡。。。。帐的工业区附近。以这背景来看,Steven在英国的生活就比其他人幸福得多了。
“我打工的钱都拿去和女友享受了,在吃方面花得还蛮多的。”
也因为是学生的背景,Steven的思想很正面,也蛮乐观,老板东哥来至香港,他向我表示,对大马人没什么好感,但是就只有Steven,对他特别地疼爱。
“他在这六年,完全没有沾染了入世的味道,还很纯真,我就喜欢他这点。很多马来人啊(不管你是什么种族,在英国其他唐人的心目中,都称为马来人,我还蛮不 习惯的),来到这儿生活没多久,本质就全都变了,这小子还好,我很疼他。”东哥拍着Steven的肩膀说道,而Steven也露出了腼腆的笑容。
Steven刚完成了博士研究,两天前才升级为Dr.,他兴奋得在MSN留言板上写道:Call Me Dr. Yeoh!!!他在教授的介绍下在美国找到了一份研究工作,所以在开始上班前,先回马歇歇。
同样碍于时间的紧逼,我和他始终没机会吃一顿饭。
-没关系的,类,总有一天,我们还是有机会见面。-
-对,大家都来至槟城。-
-你始终会回马。两年后,对吗?-
-而你也不会永远留在美国。-
-哈,对!家,还是得回。-
说得真好!家,还是得回。我也替Steven高兴。
但,心里始终有点不舍,毕竟我们在这儿,认识的人不多,而来至大马的朋友,相对下,我们也更加珍惜了。
接下来,回马的还有埃石和罗伦斯。前者明年一月,后者则明年三月。前后不到一个季节,安琪和我在英国的朋友又少了两个。
埃石在这儿就快六年了,他的护照在明年三月将满五年。
“
我已经五年没在家过年了。给我呆多两个月,三月才回马,也只不过多赚个十千马币,对我来说,没意思,提早两个月回家,还可和家人吃吃团圆饭。”他在线上另一端的语气,充满疲惫。
他甚至连小弟的脸都认不出来。
“他是我弟吗?”看着Friendster上的照片,他怀疑地问道。
的确,五年的时间,半个年代,从二十三岁到二十八岁,由男孩演变成男人,都没回乡,日子,
真的很长,生活,也很难过。
现在终于可以回家,可以和家人同桌进餐,难得而珍惜。
而罗伦斯,在英的日子更长,从读书到工作,整整过了十七个年头,突然有了回乡的想法,让安琪和我也有点讶异,毕竟这么多年,也应该习惯这儿了吧。怎么会想回去呢?
“呆在这儿这么多年,也够了。想回家了。”在伦敦一日游的那天,他特地抽空会我俩时,淡淡地说到。
我问罗伦斯回马有什么打算,想在医院呢还是开诊所(他是内脏科的医生),他表示还没决定。
“回去后,好好歇一歇,再看看。十七年在英,哈,也太长了。”
安琪和我不语,昨晚才知道埃石要回国,现在又多一个罗伦斯,我们该为他们回家感到高兴呢,还是为自己少了两个在英的朋友感到不舍?
“那在这儿认识的朋友,还有谁啊?”安琪临睡前问道。
“嗯。。”我想了一阵,举起手指数到,:“凯西(通过埃石而认识,人在Bristol,那回在Bristol找安琪时也和他聚一聚),布莱恩,喜亚,噢不,她明年六月回国,还有。。。。”
“安琪,没有了。就多了个哈密瓜,他和女友十一月底将在伦敦落脚。”哈密瓜是我在一个论坛认识的网友,也蛮谈得来(奇怪,我好像谁都谈得来,三八!)
“类,你认为我们有机会和这些朋友聚一聚吗?如果两年后我们也回马的话?杰,珍,埃石,罗伦斯。”
“。。。”
我无言,说真的,我不知道。
如果彼此有心的话,是否就如Steven所说,迟早有一天,我们会见面?
又或者。。。
这只不过是张空头支票?
祝福所有踏上归途的朋友,回乡后有个很好的新开始。
回家,真的真好。
2008年11月6日星期四
现在晚上十一时,我坐在小房内闷得发慌。决定打Blog。
身旁的The Crunch就只剩两章,这两天一定要把它看完,那么星期二去City Centre 买菜时才可以还给Cretral Library。
这本书竟然花了我五个星期才读完!
“你怎么这么慢?我一个星期就搞定了!”埃石在MSN另一端说道。
我懒得辩驳,虽然这本书有点催眠,但真的让我认识了不少生字。
为什么工作天会去市中心买菜?
兼职的餐馆内有个来之怡保的同乡阿民周二休假,为了答谢他上回请了我们三十多镑的午餐,我们决定邀请他回家做客。
为了表示诚意,三个番薯决定做些茶点招待。
我负责煮玉米水,喵将会煎面粉糕,MP则准备mess potato。
原本煎面粉糕是我的任务,但今天下午我做了一次demo,大家觉得很淡(我却觉得太甜了),再加上面粉味太重了,可能材料的分量拿捏得不够好,结果这次的 面粉糕超难吃。但我还是叫今天回去餐馆上班的MP带了点给阿民,根哥和阿勇,还特地交待她,万一他们嫌太难吃要丢掉的话,拿回来,我吃。
竟敢胆粗粗煮东西给三个餐馆大厨吃,我也太kong kam了。
脑海中浮现阿民吃下那块搽了lemon jam的面粉糕后的表情。。。
“真是唔得!!呸呸呸!类真是。。。”然后把粘巴巴的面团丢进垃圾桶,“请大口仔吃!”
亏他昨天知道星期二要来我家后,告诉MP说:“叫大口类掌厨!”
为什么叫我大口类?因为阿勇看了港剧“高朋满座”里,有个角色叫“大口哩”,我因此而命名。
难吃的面粉糕明天还要带去Jim Niatz厂给Lara和Sid。天啊!!!Sid对它可使充满期待,难以想象明天他吃下去后的表情!
为什么不重做?因为几块面粉糕花了我两个小时,我恨不得提早完事,还要重煎?拜托!
可以等下次才请他们啊!
我才没那么有空再自找麻烦!
我觉得,煎面粉糕变得没有乐趣,多少和安琪有关。以前周末早上,一有空,我就煎(她讨厌煮食),她负责善后(我不喜欢洗刷),无论煎得多难吃,她都很享受。
“我喜欢面粉味重的,类,面粉放多点!"
安琪走后,可能没人唱双簧,面粉糕也变得无味了。
茶点我们负责,主食当然交给大厨啦。我幻想着阿民会煮什么好吃的,laksa?福建面?鸡饭?炒河粉?肉骨茶?
为了这一顿,我又开始排毒两天,今天下午三点后,不油不糖不盐。喵又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
”你需要吗?”
当然需要啦。我对老妈那句“你肥了”还耿耿于怀嘞。
结果晚上喝了没加糖的玉米水,味道。。嗯还可以接受。边喝边想起依然人在鸡界的梅姐。
噢,现在午夜十二点,MP从餐馆回来了。我可以去睡了,拜拜,晚安。
注:MP说阿民吃了后说道:Erm...好有家的感觉,但我做的一定更好吃
期待星期二啊。。。
2008年11月2日星期日
入冬了。
感觉一点都不浪漫,讨厌得很!
他们说今年的天气很奇怪,夏天特别的短,Steven认为只有区区两个星期。
这一点,我不清楚。但是,从八月尾抵英至今,我的手没有真正暖过。
每天都是冰冰的。在Jim Niatz厂内,如果生产线走得顺利,那还好,就只忙着选马铃薯,没时间理会到底双手冷不冷。但万一线上的机器有点冬瓜和豆腐,惨了,闷起来就开始觉得双手冷得很,我偶尔会把双手贴在Lara的脸上都逗她,她每每冷得呱呱大叫。
可爱的Lara!我越来越喜欢她了!
开始怀念大马的阳光。在英国,无论阳光多猛多晒,风还是很大,根本没办法享受‘热’。你面向阳光的同时,冷风悄悄从脸上刮过,整个脸都是冰冰的,有时候,根本没法把头给抬起来。
这样怎么迎光啊???
以前在鸡界横走时,曾经表示,四季中,我最爱秋天,那种萧瑟外加点惆怅的情景,如果和深爱的那个他走在路上,大手紧握着小手,然后一起站在公园的一角,看着叶子从树上掉下,偶尔拿一片枯叶回去当书签,一定很浪漫!结果。。。
萧瑟个屁,浪漫个鬼!!!
冻都冻死了,还有心情手牵手在路上指树指叶?笨蛋!!!白痴啊???
在这里,四季不是平均三个月来分配的。今年的秋天很短,大概就只有一个月就入冬了,我的羽绒还在Primark没买呢!
埃石曾说过,羽绒分两种,夏季与冬季。夏季时,用8.5tog(应该是羽毛的厚度吧)的;冬季就得用上至少13.5tog的,外加一个暖袋(hot water bag)塞在里边,那么就可保暖了。他向我提过三次:“冬天了,记得去买。”可是,我当成耳边风,到现在都没买,还沾沾自喜以为自己壮得很,难怪他会骂我 变态。
我在半小时前与安琪在线上聊起,她也表示,以前常埋怨大马有多热,现在,想感受点暖暖的阳光都不容易。冬天对她来说,很难受。唉!
拥有时不珍惜,错过了才叹气。
天气如此,感情亦是。
一段情,在身边时,总觉得对你好,是理所当然的。
你,应该对我好,这是你的本份。
你,必须对我好,这是你的责任。
但却往往忽略了其中的重要元素-爱。
就因为爱你,才会做本份,尽责任;但是当我不爱了,本份和责任,我也不扛了。
如此而已。
恋爱其实也是give and take,一方付出,一方拿住。拿的那一位,会渐渐习惯和认为对方所给与的都是理所当然,也慢慢不那么珍惜了。可当爱情走到尽头,付出者不再想付出,拿住者不再拿得住,那么,谁比较痛苦?
叹气,还来得及吗?
入秋后,枯叶从大树身上掉下,就再也接不回了,唯有等下个春天,枯叶才会重生,开始另一个季节的故事。
只不过,在春天到来前,冬天这一段日子,该怎么过?
别问我,我不会,也不晓得,只知道不要因为寂寞而爱上一个人,别因为冬天而恋上另一个体温
亲爱的山羊,与你共勉之。
入冬快乐,分手快乐。
2008年11月1日星期六
来了两个多月,还没谈起最基本的四点,就把我所知道的告诉大家吧!
(一)衣
这里的衣服,还蛮便宜的。就拿Primark来说吧,我差不多每星期报到,都会看见又有sales了。偶尔只需要花一镑,就可以买到一件长袖衣了。而这里的羽绒,也贵不到哪儿去,大概十五镑以下吧!(冬天来了,我还没买欸!埃石说我变态!)
当然,你要贵的,这里也多得是,H&M,Zara,M&S这些名牌,都是我路过眼角都不会扫的名店,买不起,看来做什么?上回在Zara 看到一个减价的包包,才十镑,我真的很喜欢,但是想想,我很少用到欸,买了还蛮浪费的,加上身上只剩一镑钱(亏我还敢走出街!),唉,算了。
也就回头和包包说再见了。。。
很期待十二月二十六日的到来,是英国的大日子-Boxing Day!也就是big sales day!这天,什么店都疯狂抛售,Jannette 建议我们往爱丁堡走一趟,除了参与盛会,还可看看当天的节目表演。
我还没决定,可能是爱丁堡,也可能与喵去爱伯丁朋友的家,也可能到伦敦会安琪(这种日子她那会错过?早和唯恩约好了),又或者到Thorton找罗伦斯吃鸡饭和福建面(他可要亲自下厨哦!)。
也有可能,就乖乖留在邓地,懒懒地渡过一天。我只想买一双比较好穿的Adidas球鞋而已,毕竟我也不是什么购物狂。
但心中的Zara包包还是挥之不去。。。
(二)食
很喜欢自己在家煮的感觉,把所有的菜往锅里丢,加水放胡椒粉(我不放糖和盐的),熬一熬,那就是一餐了。材料?当然是Tesco啦。这家本土霸市简直是我的每周朝拜圣地,不去, 那拿什么来祭我的五脏庙啊?噢,还有LIDL(德国超市)。
MP和Steven(在东哥外卖店认识的槟城同乡)对我说,来到这,就得试试fish and chips。毕竟是最出名的,那天与安琪下了一趟伦敦,在Tower of London附近叫了一客来尝尝,结果,安琪和我的结论是:
早知道去吃KFC!!!
没什么特别嘛。亏Steven还说:“进任何一家店,fish and chips 都很不错。”
发现这里的鬼佬很喜欢中餐,就好像我们爱吃西餐一样。在这里,中餐比西餐贵的多。一碗白饭一镑五,天啊,我以为是金做的!!!但是对他们来说,这不是什么 大数目,所以,这里的外卖店和中餐馆真的很多。而且,鬼佬可是用筷子吃饭的哦!上星期在Bristol安琪宿舍过夜时,在她的店里吃了一顿的自助餐,结果 桌子上只摆着筷子,我问了安琪的男同事唯恩:“汤匙和叉呢?”
“鬼佬都用筷子吃饭的,类。看起来你还输他们哦。”
当然,新一代的华裔谁用筷子吃饭?结果,一顿午餐我吃得满手酸的。
噢,还有,如果以后有人请你喝鬼佬八宝冰,千万别开心,那只不过是杯普通的可乐而已。唯恩当天问我要喝点什么时,他说道:"不如来杯鬼佬八宝吧!" 起初我还以为是什么好介绍,结果。。。。
还好安琪最后换了瓶好喝的J2O给我。***我还在她那吃了六个冰淇淋:P 谢啦,安琪!
(三)住
说起‘住’,这里可是贵得很。怪不得来这里的大马人宁愿选择在外卖店和中餐厅工作,也不和鬼佬打工。除了要扣税,其他的还得自己掏腰包。
拿邓地来说吧,我的房租每星期三十镑,新认识的中餐馆同事卫斯理则接近四十镑。对我俩来说,这已经是蛮贵的,如果你是屋主的话,还得交什么 Councial Tax啊之类的东西。Lara家的Council Tax每个月两百镑,还没算租金,还有其他的杂费啊什么的,样样都令人冒汗!
伦敦更不用说了,网友喜亚就住伦敦,每星期的房租六十镑!!!比起我这,可是整整的一倍!而即将来英的哈密瓜也向我提及,他将在伦敦落脚,房租一星期九十 镑!!!罗伦斯还告诉我,如果在伦敦的餐厅打工,工钱蛮高的,但是别高兴得太早,伦敦的中餐馆可不包住宿的,你还是得往外找个窝安定下来。
(四)行
撇开贵的费用别说,这里要去哪儿,都没问题。方便得很。
英国很流行人人手握一本道地地图指标,一打开,里边都是密密麻麻的路线和路名,连小巷和行人道都可在里头找到。每条街的街头和街尾,都会架上道名,所以绝对不会不知自己身在何方。当然,你必须要会看地图啦。
我这个路痴最近也学看地图了,不然,安琪又要担心了。上回在Bristol,她画了张从餐厅回到她家宿舍的地图给我,用了十分钟来解释路线,还频频问唯恩以确保无误,天啊,餐厅和宿舍只是前后两排店屋而已,她已经担心了,更甭说有一天我在路上迷了路。
结果我瞥见安琪解释路线图时,在旁的唯恩和逆投来了异样的眼光。
“千年路痴??" 唔,他们肯定这么想!!
结果在伦敦车站,安琪和我真的差点走失,吓得她一跳!
如果有机会到伦敦游玩,那么Underground是最方便的,它就好像我们的LRT,但是却有很多个站,一条街,街头是Oxford Street,街尾叫Oxford Road,就有两个站了。而这只不过是十分钟的路程而已(走路)。
那张车卡的名。。。呵呵,我忘了,下回想起再告诉你们啦。那天安琪和我一人花了五镑三,就可在Zone 1 和 Zone 2 畅游整天,很值得。结果我们去了一趟Tower of London 和 Eye of London。只是看看,毕竟太匆忙了,但是。。。
伦敦眼,你等我,总有一天,你会做到我的生意,二十五镑,我会舍得花在你身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