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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6日星期日

没有内容的Blog

现在晚上十一时,我坐在小房内闷得发慌。决定打Blog。

身旁的The Crunch就只剩两章,这两天一定要把它看完,那么星期二去City Centre 买菜时才可以还给Cretral Library。

这本书竟然花了我五个星期才读完!

“你怎么这么慢?我一个星期就搞定了!”埃石在MSN另一端说道。

我懒得辩驳,虽然这本书有点催眠,但真的让我认识了不少生字。

为什么工作天会去市中心买菜?

兼职的餐馆内有个来之怡保的同乡阿民周二休假,为了答谢他上回请了我们三十多镑的午餐,我们决定邀请他回家做客。

为了表示诚意,三个番薯决定做些茶点招待。

我负责煮玉米水,喵将会煎面粉糕,MP则准备mess potato。

原本煎面粉糕是我的任务,但今天下午我做了一次demo,大家觉得很淡(我却觉得太甜了),再加上面粉味太重了,可能材料的分量拿捏得不够好,结果这次的 面粉糕超难吃。但我还是叫今天

回去餐馆上班的MP带了点给阿民,根哥和阿勇,还特地交待她,万一他们嫌太难吃要丢掉的话,拿回来,我吃。

竟敢胆粗粗煮东西给三个餐馆大厨吃,我也太kong kam了。

脑海中浮现阿民吃下那块搽了lemon jam的面粉糕后的表情。。。

“真是唔得!!呸呸呸!类真是。。。”然后把粘巴巴的面团丢进垃圾桶,“请大口仔吃!”

亏他昨天知道星期二要来我家后,告诉MP说:“叫大口类掌厨!”

为什么叫我大口类?因为阿勇看了港剧“高朋满座”里,有个角色叫“大口哩”,我因此而命名。

难吃的面粉糕明天还要带去Jim Niatz厂给Lara和Sid。天啊!!!Sid对它可使充满期待,难以想象明天他吃下去后的表情!

为什么不重做?因为几块面粉糕花了我两个小时,我恨不得提早完事,还要重煎?拜托!
可以等下次才请他们啊!

我才没那么有空再自找麻烦!

我觉得,煎面粉糕变得没有乐趣,多少和安琪有关。以前周末早上,一有空,我就煎(她讨厌煮食),她负责善后(我不喜欢洗刷),无论煎得多难吃,她都很享受。

“我喜欢面粉味重的,类,面粉放多点!"

安琪走后,可能没人唱双簧,面粉糕也变得无味了。

茶点我们负责,主食当然交给大厨啦。我幻想着阿民会煮什么好吃的,laksa?福建面?鸡饭?炒河粉?肉骨茶?

为了这一顿,我又开始排毒两天,今天下午三点后,不油不糖不盐。喵又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

”你需要吗?”

当然需要啦。我对老妈那句“你肥了”还耿耿于怀嘞。

结果晚上喝了没加糖的玉米水,味道。。嗯还可以接受。边喝边想起依然人在鸡界的梅姐。
噢,现在午夜十二点,MP从餐馆回来了。我可以去睡了,拜拜,晚安。

注:MP说阿民吃了后说道:Erm...好有家的感觉,但我做的一定更好吃 期待星期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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