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ICK HERE FOR BLOGGER TEMPLATES AND MYSPACE LAYOUTS »

2008年11月1日星期六

英国基本功

来了两个多月,还没谈起最基本的四点,就把我所知道的告诉大家吧!

(一)衣

这里的衣服,还蛮便宜的。就拿Primark来说吧,我差不多每星期报到,都会看见又有sales了。偶尔只需要花一镑,就可以买到一件长袖衣了。而这里的羽绒,也贵不到哪儿去,大概十五镑以下吧!(冬天来了,我还没买欸!埃石说我变态!)
当然,你要贵的,这里也多得是,H&M,Zara,M&S这些名牌,都是我路过眼角都不会扫的名店,买不起,看来做什么?上回在Zara 看到一个减价的包包,才十镑,我真的很喜欢,但是想想,我很少用到欸,买了还蛮浪费的,加上身上只剩一镑钱(亏我还敢走出街!),唉,算了。
也就回头和包包说再见了。。。
很期待十二月二十六日的到来,是英国的大日子-Boxing Day!也就是big sales day!这天,什么店都疯狂抛售,Jannette 建议我们往爱丁堡走一趟,除了参与盛会,还可看看当天的节目表演。
我还没决定,可能是爱丁堡,也可能与喵去爱伯丁朋友的家,也可能到伦敦会安琪(这种日子她那会错过?早和唯恩约好了),又或者到Thorton找罗伦斯吃鸡饭和福建面(他可要亲自下厨哦!)。
也有可能,就乖乖留在邓地,懒懒地渡过一天。我只想买一双比较好穿的Adidas球鞋而已,毕竟我也不是什么购物狂。
但心中的Zara包包还是挥之不去。。。

(二)食

很喜欢自己在家煮的感觉,把所有的菜往锅里丢,加水放胡椒粉(我不放糖和盐的),熬一熬,那就是一餐了。材料?当然是Tesco啦。这家本土霸市简直是我的每周朝拜圣地,不去, 那拿什么来祭我的五脏庙啊?噢,还有LIDL(德国超市)。
MP和Steven(在东哥外卖店认识的槟城同乡)对我说,来到这,就得试试fish and chips。毕竟是最出名的,那天与安琪下了一趟伦敦,在Tower of London附近叫了一客来尝尝,结果,安琪和我的结论是:
早知道去吃KFC!!!
没什么特别嘛。亏Steven还说:“进任何一家店,fish and chips 都很不错。”
发现这里的鬼佬很喜欢中餐,就好像我们爱吃西餐一样。在这里,中餐比西餐贵的多。一碗白饭一镑五,天啊,我以为是金做的!!!但是对他们来说,这不是什么 大数目,所以,这里的外卖店和中餐馆真的很多。而且,鬼佬可是用筷子吃饭的哦!上星期在Bristol安琪宿舍过夜时,在她的店里吃了一顿的自助餐,结果 桌子上只摆着筷子,我问了安琪的男同事唯恩:“汤匙和叉呢?”
“鬼佬都用筷子吃饭的,类。看起来你还输他们哦。”
当然,新一代的华裔谁用筷子吃饭?结果,一顿午餐我吃得满手酸的。
噢,还有,如果以后有人请你喝鬼佬八宝冰,千万别开心,那只不过是杯普通的可乐而已。唯恩当天问我要喝点什么时,他说道:"不如来杯鬼佬八宝吧!" 起初我还以为是什么好介绍,结果。。。。
还好安琪最后换了瓶好喝的J2O给我。***我还在她那吃了六个冰淇淋:P 谢啦,安琪!

(三)住

说起‘住’,这里可是贵得很。怪不得来这里的大马人宁愿选择在外卖店和中餐厅工作,也不和鬼佬打工。除了要扣税,其他的还得自己掏腰包。
拿邓地来说吧,我的房租每星期三十镑,新认识的中餐馆同事卫斯理则接近四十镑。对我俩来说,这已经是蛮贵的,如果你是屋主的话,还得交什么 Councial Tax啊之类的东西。Lara家的Council Tax每个月两百镑,还没算租金,还有其他的杂费啊什么的,样样都令人冒汗!
伦敦更不用说了,网友喜亚就住伦敦,每星期的房租六十镑!!!比起我这,可是整整的一倍!而即将来英的哈密瓜也向我提及,他将在伦敦落脚,房租一星期九十 镑!!!罗伦斯还告诉我,如果在伦敦的餐厅打工,工钱蛮高的,但是别高兴得太早,伦敦的中餐馆可不包住宿的,你还是得往外找个窝安定下来。

(四)行

撇开贵的费用别说,这里要去哪儿,都没问题。方便得很。
英国很流行人人手握一本道地地图指标,一打开,里边都是密密麻麻的路线和路名,连小巷和行人道都可在里头找到。每条街的街头和街尾,都会架上道名,所以绝对不会不知自己身在何方。当然,你必须要会看地图啦。
我这个路痴最近也学看地图了,不然,安琪又要担心了。上回在Bristol,她画了张从餐厅回到她家宿舍的地图给我,用了十分钟来解释路线,还频频问唯恩以确保无误,天啊,餐厅和宿舍只是前后两排店屋而已,她已经担心了,更甭说有一天我在路上迷了路。
结果我瞥见安琪解释路线图时,在旁的唯恩和逆投来了异样的眼光。
“千年路痴??" 唔,他们肯定这么想!!
结果在伦敦车站,安琪和我真的差点走失,吓得她一跳!
如果有机会到伦敦游玩,那么Underground是最方便的,它就好像我们的LRT,但是却有很多个站,一条街,街头是Oxford Street,街尾叫Oxford Road,就有两个站了。而这只不过是十分钟的路程而已(走路)。
那张车卡的名。。。呵呵,我忘了,下回想起再告诉你们啦。那天安琪和我一人花了五镑三,就可在Zone 1 和 Zone 2 畅游整天,很值得。结果我们去了一趟Tower of London 和 Eye of London。只是看看,毕竟太匆忙了,但是。。。
伦敦眼,你等我,总有一天,你会做到我的生意,二十五镑,我会舍得花在你身上的!

0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