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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9日星期六

你好,布里斯托

累将去布里斯托
蜜瓜在这求神佛
保佑累平安渡过
心花怒放一朵朵

刚在伦敦落脚的哈密瓜知道JimNiazt厂的事故和我将面对一个不知的未来后(安琪帮我在布里斯托找到了楼面的工作),在MSN上送了这首祝福诗给我, 希望我的未知数是充满无数的惊喜,我看了有点感动,很久没有男人与我吟诗作对了,虽然他的年龄是小了点。:p只不过,瓜弟弟,可否把“累”改成“类”?我 怕此累非彼类,会带来厄运欸。

其他人也送上无数的祝福,喜亚,凯西,罗伦斯,阿民,阿勇和更哥。最感动的又是埃石,在每人献上祝福后,我要求大家在我开工后给我打个电话问候,于情于 理,大家也答应了,只有我的kong kam师傅在线上写道:I won’t call you if u r not Voda. (我用O2,他是Vodafone).

好个埃石,亏我以前想把朱儿介绍给你。

其实有谁不想心花怒放呢?但是,在新生活未开始前,就已在安琪的圈子那儿听到了点风风雨雨,唉,我脑海里立刻浮起了Glenrothes的回忆,一个我简直不想再面对的过去,和不希望再次发生的日子,安琪知道我的忧心,频频在线上安慰我

-现在也没办法啊,类,就先到那儿试试吧,万一真的有如他人所说,那就来我这儿,再慢慢找。
-你那儿还要人吗?安琪。
-不了,老板刚请了一个,就算有,也只是兼职,但兼职没提供住宿啊!

未来,会是如何呢?罗伦斯一直鼓励我往南下,靠近安琪,那两人就可以互相照应,但是罗伦斯啊,安琪和我的工作地点可是整整一个小时的车程距离,要互相照 应,又谈何容易啊?我曾把忧心告诉其他人,凯西认为是一个可以学习独立的好时机,阿民则祝福我遇到好相处的厨房(即厨师),毕竟他们仨人真的很好脾性,埃 石则叫我别想太多,唯恩则送了“既来之,则安之”六字给我。

有了这么多的鼓励,勇气应该足够了吧?

好吧,布里斯托,我来了,反正抵达的首天是阿诗的大日子,你也该给点面子新娘子,就给我好的开始吧。

再次祈望上天保佑为梦想而非的天蝎。

关于阿诗-新婚倒数剩一天

瓶又,

你结婚的当时,刚好是我去Bristol的时刻,真巧。对你对我,都是一个新的开始。

希望这会是一个美好的开始。

我把我的祝福都写在这给你了

祝你

一次生两个
二人浴爱河
三年换新车
四季在玩乐
五福围绕着

写了那么多天,相信我的心意你也收到了,除了祝福还是祝福。
从情侣到伴侣,从牵手到白首,祝福阿丰阿诗共度今生,因为彼此都已等到对的人。

曾经答应要唱歌给你听的,但是没法实现,放心,我已经找人代唱了,准备好了吗?

1。最浪漫的事 阿婷
2。爱很简单 阿孙
3。小玩意 阿纪

各位,点这三人上台唱吧!!!

记得email给我看啊!!!


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

关于阿诗-新婚倒数第二天

Blessing from Layy

绵绵深情爱意丰
凌宵达旦颂贺诗
新人喜结连理婚
愉悦欢欣永畅快

Blessing from Thin

丰情绵绵无绝期
诗意深深永相随
白头偕老长相守
年生贵子齐弄膝
好天良夜结连理
合璧连珠缔良缘

阿诗,阿婷和我的心意你收到了啦。
感动吗?不要哭,叫阿丰买张来回英马的机票给我就行了。几千块马币而已嘛。
这几天真的很忙,关于你的事越写越少,但相信你明白,也了解。
晚安,瓶又。

告别邓迪

抱着Jackie的那一刻,万万没想到自己会流泪。

微红的双眼,把在旁的Rickie给吓倒了。

我跑进厕所想把眼泪抹干,却在里面碰见了Janet和Tracy。 我抱着Tracy,泪一直流,连一句“take care”也说不出来,Janet拍着我的肩膀,说到:“Don’t cry, it will make all cry together。”

这不是我第一次离开Jim Niatz 厂,为什么我会有这样子的反应?

前一刻我不是很潇洒地对喵说:看,大家都红着眼,你伤心吗?

喵还叫我别再说了,免得她掉泪,因为整个早上在三线时她已经默默哭泣了。我听了,还耸一耸肩膀,觉得没什么大不了。但是。。。

原来我也会因为分离而哭泣。

我看着红着双眼和鼻子的Lara,频频对Rickie说:“When you need me, call me. One day, two days, no problem。”

信贷危机,真的影响不少。

上个星期,阿民还托我问问看Jim Niatz厂用不用人,他在餐馆打了十多年工,想换一换环境。当时Rickie还对我说,多几天Tesco contract的消息就会揭晓,到时就需要大量用人了,我那时还在想,看来我们这间厂对于这份大家期待的contract是稳操胜券了。

人算不如天算,Jim Niatz 厂失败了,Tesco合约并不属于我们。

没有新的contract,让原本只走两条线的production line被逼减成一条生产线,那就表示,一半的员工必须离开了。Jan,Angao,Olga,喵,MP和我属于半年合约的员工,自然而然成了第一批被淘 汰的人选,还有其他做了很多年,如Lara般的老臣子,也牺牲了。

“This is the world, gal.” 我把消息告诉埃石,他说道。

我不怪JimNiatz厂,他们也是被逼的,没有人想要得到这样的结果啊。

只是,代价太大了。

离开前,大家互相拥抱,这时候,已经没有什么好说的了,也没有人有心情开口,就只是默默地给彼此一个紧紧地拥抱,一个深深的祝福。

我在更衣室外遇到了Artur,他坐在地上,低着头。我摸了摸他的光头,没有拥抱,因为我怕自己再次哭泣,他拍了拍我的腿,以示会意。 Glenrothes回来后,我和他常在同一条生产线,自然而然也熟略了起来,他常爱说粗口,什么都是Fxxx前Fxxx后的,我听了总伸出两只食指,比 了个交叉的手势,告诉他:No F!!!

结果接下来,他跟我谈话时,把Fxxk改成了Sxxt。

调皮的Artur,如果我们还是同事,相信未来的日子,我们会玩得更颠。

只是,上天没把机会赐给我们,甚至,连“再见”也剥夺了。

收拾了背包,把属于自己的更衣室钥匙交还Rickie后,我没等喵和MP,独自一人走向停车场,低着头,静静地想着。。。

如果离别是必然的,那我再也不要用心结交新朋友了。

我不想再一次为了离别而哭,好讨厌这种感觉。

我想起了埃石和阿民。我告诉他们,要离开,我真的很舍不得,怎么说也对邓地有了感情。我问他们,是否有过这样子的感受。他们不约而同对我说:NEVER!

我听了很反感,骂了他们两句。

无情,且无心的男人。

阿民不以为然,说道:我都某朋友,伤心咩这?工,边渡打都一样!
埃石冷冷写道:The life is shit. I won’t miss it. Never.
他们都觉得我太感情用事了。朋友,可以交,但别太认真,也没什么好认真。

我办不到。

既然要做朋友,那代表你我有缘,但却还要认真不认真,用心不用心,天啊,可不可以别那么复杂?

但为什么在停车场的那一刹那,我会有这个念头?为什么?就因为我还怕再次哭泣?再次分离?
我突然对这两个无情且无心的男人面对生活的方式改观,虽不能说全对,但没错。只不过,我真的要这样吗?

明天,在邓迪的最后一天,我们早上约了阿民,阿勇和更哥见面,下午则去Lara家吃她亲自下厨的孟加拉餐,看来,我还要和我的眼泪再见多两次面了。

至于你,
邓迪,我想,我再也不会回来了。但是,谢谢你给我美好的首三个月回忆,这里的人,事与物,我不敢说我永远记得,但至少在我脑海里已留下了痕迹。

后序:
在阿民和阿勇(更哥昨晚喝醉了,失约)面前,我没哭,臭小子阿民还玩些有的没的。怡保同乡,再见啦,我会想念你的,虽然你的嘴巴很贱,表面上什么都不认真,但我知道你是蛮不错的男人。别忘了你答应我的家乡白咖啡哦!

我们在Lara家吃了很好吃的孟加拉餐,Lara还带我们参观她的房间,还有亲爱的老公买个她那价值整千镑的首饰,可爱的Lara, 祝你永远幸福,健康和快乐。我会记得你的微笑,还有你的名言:Slow, slow, slow.

2008年11月27日星期四

关于阿诗-新婚倒数第三天

不好意思,今天做工回来晚了,没办法写成一片文章,就告诉你多一点关于她的小事情吧

1. 阿诗喜欢时不时换一换发型,但是阿丰却觉得直发最适合她。“只此一次,下不为例。”这是阿丰看见阿诗烫了卷发后的意见。但我觉得卷发看起来比较有生气啊。

2. 如果大马股市像阿诗的近视,那就天下人解皆大欢喜了。为什么?因为二十年来就只有上升,不曾下降或停盘过。阿诗在两年前视度破了一千大关,恭喜恭喜。从此 以后,那些普通的眼镜或lens再也不适合她了。她曾说:哎哟,你们明不明白啊?每次验眼我多么压力你知道吗?瓶又,你放心,我了解,虽然我没你那么离 谱,但是,没有眼镜,比没有钱,没有男友还来得痛苦的心情,我真的明白。

3. 阿诗的桃花蛮多的。从十六岁开始的明威,到二十六岁时的保才,几乎没间断过。间中到底有几个?嗯,让我想想。。。至少也还有五个吧。阿丰如果你想知道而她不肯讲的话,自个儿联络我啦。奇怪,为什么参她那么久,这方面怎么没什么喷到?

4. 以前的阿诗喜欢喝咖啡,但在一次的胃病大发后给戒掉了。记得当时要她完整吃完一包炒米粉都很难下咽,她当时对我们说:我宁愿每天都吃炒米粉,也不要有这样的痛苦。但是,病情转好后,她却说:har??? 又是米粉?天啊!!!口是心非啊,瓶又。

5. 她耳朵的听觉蛮灵敏的,为什么?因为很多风声都可以在她那儿打听到。看来放了很多spy出去嘛。

6. 双手修长,一看就知道进得厨房也是“得个样”,她哪回煮?原本她新居入伙要送一套牛头牌餐具的,现在我可省起来了,反正她也没煮,买来生灰尘吗?

7. 双唇薄薄的,感觉会有点薄荷的味道,但是不是真的,要去问阿丰了。我没吻过,不知道。我不是les的。

8. 舌头的敏感度蛮尖锐,喜欢美食,但是和我的口味却完全相反,我喜欢的,她看都不看,她爱吃的,我尝都不尝。

9. 她说她很容易哭,但我不认为。我觉得她属于外柔内强型,如果真的有事发生了,她一定不会那么容易被击倒的。

2008年11月26日星期三

关于阿诗-新婚倒数第四天

要是我告诉你,阿诗,阿婷和我之间不曾出现争执,也不会有人相信吧。多亲的家人,多好的朋友,还是有意见不同和待人处事方式不一样的地方。

老实说,我不喜欢和一些被我归纳为瓶又的人当同事。原因很简单,朋友是私交,所接触的不会有冲突;但同事则不同,所触及的,全是公事,意见难免不一样,而冲突将因此而产生。

做鸡。。。。。。帐四年,我和她俩是瓶又,是同事。有私交,也有公论。一路来在公事上我们都可以相处得相安无事,不是因为我们的理念走在同一个轨道上,而 是她俩的包容和耐性。这不是拍马屁(也没什么好拍,反正又不是她俩发工资给我),我的性子一直很不好,脾气也差,任何喜怒哀乐都往脸上摆,脸带笑容,谈什 么都高兴;脸一黑,就请生人勿进。真心说一句,如果我有这样的同事,背地里我会不知多不满她,但就因为她俩的好脾气和理智性强,才会当作不一回事。

瓶又,其实啊,我知道你们一直在包容我,只是我没说出来而已,尤其阿婷,在我要乱发脾气时,还能很理性地看待问题,有时候回想起来,自己蛮幸运的。这样的性格在尔虞我诈的办公室生涯还可生存那么久,除了上天的眷顾,就是遇到了好上司和好拍挡,要不然,我早就挂了。

好了,不写了,今晚放工后从餐馆走路回家,走到脚有点痛。为什么那个老板没载我回?因为他星期日跌倒闪到腰,老早回家休息了。但我认为他是因为知道我做到这个星期就不做了才故意不载我的,让我在晚上十时多走了半小时的路程回家,“殆他闪到腰”。臭男人!

2008年11月25日星期二

关于阿诗-新婚倒数第五天

不要以为我们这几个番薯-阿诗,阿婷,我,经理妈妈,VV,朱儿和君君混在一起就只会谈些有的没的,有时候我们也会谈谈国家大事和一些时事课题,好比如:恐怖份子。
想当年塔利班还有其他偏激的回教组织横行妄为时(现在也是),我们曾经很严肃地讨论了一个话题。

如果被恐怖份子绑架了。。。

做工时间嘛,偶尔也会很累很无聊,当然要找些话题来讨论,记得那时我提出了一个问题:

“如果有一天,你,孩子和另一半被恐怖份子捉了,恐怖份子要求另一半帮他们做些勾当,并允许在他在老婆和孩子之间选择先释放一人,那么,你希望他选谁?”

天下父母心,所有人都选择孩子离开,自己留下来作人质。

“但孩子可以生过啊?万一你在恐怖份子手上有什么冬瓜豆腐,老公又娶了一个恶毒的后母,孩子很可怜欸。”我说到。

“要我把孩子留下,我办不到。”经理妈妈和阿诗异口同声说。

好伟大的妈妈啊!!!

“那如果被捉的是你和你妈呢?你希望他选哪个?”我又再提出疑问。
“废话,当然是我妈妈啦,我不会那么不孝的。”大家又再发表伟论了。

我又再问了。

“那这次换成是家婆和你被捉,又怎样?”
“这。。。”哈,看吧,大家犹豫了起来。
“经理妈妈,你呢?”我问道。
“给他自己选啦。”妈妈摊开双手答道。
“那有没有一点丁希望他选择自己?”我眯着眼看着妈妈,要求进一步的真心答案。
“有当然好,但万一他选了他妈妈,我也不怪他,毕竟养大他的是她,不是我。”

我再转过头,看着阿诗。

“你呢?”
“一样啊。”

这就是我们几个闷得发毛时会做的事,除了情情爱爱,八卦,潮流,我们还会讨论此等严肃课题,哦,偶尔还有人性抉择的争论。

“如果你和最憎恨的人被恐怖份子捉了,你会救他吗?”
“如果你和最憎恨的人一起跌下山崖,他紧抱你的双脚,而你手抓着的树干只能支撑一人的重量,你会怎么做?”

这种话题,往往一扫沉闷的下午,大家都会精神一阵,认真想想,万一发生了怎么抉择?

而我所认识的阿诗,她的答案决不会只顾自己,妄顾他人。要她牺牲大我,成全小我,似乎要她选择“如果阿丰和妈妈掉入水里,你会救谁?”那么难。

除了高举乖乖牌,她还是善良派的。

注:阿诗曾把问题抛回给我,“换成是你,在家婆和你之间,你希望他(老公)怎么选?”
想知道我怎么回答吗?

“我会转回头对她(家婆)说:您也享受够了,留点机会给后生吧!”

欸,阿诗,我这样子,还有机会嫁出去吗?

2008年11月24日星期一

关于阿诗-新婚倒数第六天

下雪了!



邓地下雪了。好兴奋!

昨晚凌晨三时半要上床睡觉时,我到厨房倒了杯水喝,觉得窗户外有点亮,我趋前往外一望,发现庭院的草地盖着一层白蒙蒙的东西。

“是冰吗?”昨晚在兼职的餐馆下班时,我告诉阿民我很期待下雪,他还口操广东话对我说:唔是呀嘛?大口类,好鬼冻戈!Dundee好少落雪戈。”哈,我怎么不知道,但从来没看过,当然期待啦。

今早起床时,觉得外面好亮,心想:哇,到底几点了,我应该睡得很迟吧。但脑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难不成是。。。



我立刻从床上爬起来,冲到窗前,掀开百叶帘,真的下雪了!我整个人立刻精神起来,户外的一切,屋檐,道路,汽车,花草都盖着白雪!还有路人留下的脚印!真的很漂亮。我立刻洗刷(速度还真快),然后打开衣柜,抓了相机就往外冲,深怕那些雪在下一秒就会溶掉似的。
雪,真的是雪!

我站在大门前,把手伸了出去。不是很冷。我走下楼梯,望着扶把上的雪,我想起了前晚阿婷的话。

“雪是什么味道?”

我用拇食二指捏了扶把上的雪往嘴里舔舔,erm…怎么说呢,它不像冰沙,也没有雪刨的感觉,正确来说,完全没什么味道。思想感官上知道有些东西往嘴里送,但是一进口,又似乎没什么。



我把脚踩在地上,然后弯下腰,赤手在雪上打了一对雪印,再往后退了两步,拿起相机,把生平的第一个雪烙印拍了起来,心情还是很兴奋,又走走停停在四周拍了几张照片。突然感觉有点冷,我低下头,原来自己穿了在睡房走动的拖鞋走在雪地上,难怪会那么冷。



看了一阵子,我回到屋里,这时开始觉得四肢冰冰的。但感觉依然良好。

我在厨房煮了开水,准备泡杯茶来喝,自从一个月前在餐馆打工后,我的体重直线上升,来英三个月,重了4kg,还蛮过分的。这时,手机响了起来,是阿民。

“醒佐昧呀?”
“醒佐了。”
“是唔是好靓呢?”
“真是好。。。。靓啊!但是我都谋亲眼见到落雪。”
“D雪全部昨晚落晒啦。女”他不是叫我大口类,就是阿女阿女地叫。“Dundee好少落雪戈。你真是好好彩。”



和他哈拉了一阵收线后,我开始吃早餐,那热热的香蕉麦片冒着烟,窗外的雪也一样。热热的麦片在这种天气,还没往嘴里送,就温了,我边吃边想,到现在还不知要送什么给你,现在就拍几张照片,给你留念吧。

所以,瓶又,请笑纳。

2008年11月22日星期六

关于阿诗-新婚倒数第七天

四年多前,阿诗和我在鸡界横走两个多月后,加入进来做鸡。。。。。帐的就是阿婷。



三个人,三个番薯,代表三种性格。

阿诗是斯文派,外形绝对吸引那些爱乖乖牌的男生。待人处事总很有耐心和耐性,凡事以他人的感受为主,尽量以和为贵,就算吃点亏也没关系,有时候一大只死猫硬吞下去,也只是在背后暗锤心肝,宁愿自己受点伤害,也不愿刺伤他人。

阿婷是理智派,适合的对象是那些思想比较成熟的那类型。对人对事,总以客观角度出发,无论是敌是友,关系好不好,都不会影响她的观点,主要还是以大局为 重。她的意见,往往都一针见血,划出重点,省下了不少时间。但好意见往往不被采纳,白白让她花了那么多时间在想着如何把事情做得更好。

我属于冲动派,自己比较喜欢能斗嘴的对象(虽然大家认为安静型适合我)。很多时候,我以自己的角度去待人待事,总是想着,要是事情发生在我身上,我希望得 到怎么样的结局。主观的性格,相信很多人吃不消。与人合作时,我总不能容納一点的不平,有话直说,就算得罪人也在所不惜,只要自己感受良好就够了。

我自私,这一点,我承认。

单单看饭后洗碗也可看出咱仨人在家的排行。

完饭后,以前阿诗在家是负责洗完所有的碗碟。她是老大(家中五女一男)

阿婷则负责清洗自个儿的碗碟。她是老幺(家育四朵金花)

我嘛,吃完饭,碗筷往盆里丢,拍拍屁股走人,那我排行第几呢?

猜对了,我是独生女,还有一兄一弟。我想,这是我有点男性化和霸道的源头。

我们仨人,三种不同的处事态度,但却能如此友好,我觉得除了所谓的缘分,就是大家私底下是属于大癫大肺的那种。

凡事总爱闹,还拿来开玩笑。

三人间,我们已经越来越少直呼对方的名了,都是以“瓶又”(潮州话里的朋友发音)称呼。
我还蛮喜欢这么叫的。比较亲切和觉得关系比较close。

除了外型,阿诗和阿婷有很多地方蛮相似的,比如说,衣着品味和对于食物的胃口。

一份catalog,她们总能不约而同指出那件衣服比较合适,而其他人也会认同。我说喜欢的,大家绝对没印象。就算知道,都觉得没品。

她俩爱吃西餐锯扒,我则是饭桶。

她们爱芝士蛋糕加皮萨,我喜欢传统糕点和菜包。

吃冰淇淋要让它在风扇底下溶化一阵,我则爱吃硬硬的那种。

不油不甜她们不吃,没油没糖我才食。

还好还有些地方和阿诗是同一阵线的,就是玩些有的没的,比如说,电风扇和Osim瘦身带。阿婷从不加入。

电风扇,那是什么?

我负责摊开手掌,拇指朝天,阿诗用食指在空气中作状按了一下,我的手开始左右摇动。然后她又朝空气在按一次,说道:二号!

我的手开始摆动得快些。接下来,三号,四号。。。手掌的摆动越来越快,在旁的阿婷双眼越翻越白。

“两个白痴,无聊。”阿婷一定这样想。

那Osim瘦身带又是什么咚咚?

我还蛮有肉的。我用双手抓住肚腩的那团赘肉,阿诗开始在我的蝴蝶袖(即肉肉的手臂上)点了一下,我的双手又开始上下摇动,那团赘肉,看起来就像Osim牌的瘦身腰带那么粗,这次,轮到我喊:快些,二号!

她又在蝴蝶袖上按了一次,Osim瘦身带摇晃得更快。

“你看,根本不需花费几百块钱买个产品嘛!”两个傻瓜边闹边说道。
“Boh Mark Khoi!!!"阿婷在旁真的再也看不下去。

就因为如此,之前我还蛮担心的,万一阿诗结婚后随阿丰回东马,谁陪我玩这个白痴游戏?

还好,阿丰决定留在这里,那么,等我回乡时,就可以再玩过。

阿丰,下次我们表演给你看啦。

注:奇怪,为什么总是我扮演电器的角色?不行,得想想有什么角色可让阿诗扮演的,不然对我太不公平了。

关于阿诗-新婚倒数第八天

除了家庭主妇的美梦,阿诗最爱吃饱没事做时与我上一上爱情班。



我说话一直以来都是直肠直肚,完全没拐弯的地方。

“所有的男人都被你吓跑了!”

自从她做了一次成功完婚的红娘后,她常爱与人分享她的爱情观和看法,朱儿,VV与君君绝对是她的忠实听众加入室弟子。

“你也来听一份吧,类。”
“徒弟洗耳恭听!”
“我问你,如果有一个男生邀你出去,但是当天你没空,那你怎么回答?”
“噢,我没空,不能!”
“还有呢?就这样?”
“对!”
“你应该多加一句啊!”
“加什么?”
“你应该说:那改天或这个周末怎么样?,才有机会啊!”
“好,没关系,类,我再问你:要是有个男生来电邀你吃晚餐但你已吃饱,你怎么说?”
“哎呀,你怎么不早说,我吃饱了。”
“你。。。你。。。”
“怎么,不对吗?”
“笨蛋,你应该说:噢,不好意思,我刚吃了晚餐。不如去喝杯咖啡吧。”
“但我不想喝啊,刚吃饱,那喝得下?”
“谁叫你真的喝?找机会多了解他,不是叫你单喝咖啡,你懂不懂?”

每一次,她都被我的答案炸到扎扎跳,而朱儿,VV与君君就在旁吃吃笑。

“还有啊,你们几个,听着,下回如果结婚后与家婆同一屋檐,告诉你们,第一天,记得九点才醒。第二天,八点四十五分,第三天八点半,以此类推。”
“为什么,老师?”
“那家婆才会说:嗯,这媳妇不错,越来越早醒。万一第一天你老早六点起床,第二天六点半,第三天七点,那她会认为:有没搞错啊,怎么那么贪睡?越来越晚起身。”
“记得,我们要识相点嘛。”

哈,讲得还蛮有道理的。

有次有个新认识的男人约了我吃早餐,她满心期待我的约会报告。

“怎样?有没机会发展?”
“耶,朋友,我真的只是去和新朋友见个面,不然通短讯那么久都不知他长得怎么样。”
“但也会聊聊吧?谈了些什么?”
“就那些哈拉哈拉,有的没的。哦对,他问我,我怎么吃得那么少。”我们去吃了早点。
“那你怎么回答?”
“我告诉他:没有啦,其实我很大吃的,但第一次见面,假斯文罢了。下次你就知道了。”
“什。。。。。。。。么。。。。。。。!!!!你有没搞错!!!哪有人这么回答的????”
“但我真的是啊!”
“天啊!!!VV!!!我给她气死了!”
“好,那换成是你,你怎么说?”
“你应该说,才刚起床,胃口不大好。。。”

她还有很多意见,知道我蛮男性化,和男人真的是brother那种交往,总告诉我,要斯文,要注意形象。。。。(好像阿婆)

“你啊,动作别那么大!打招呼别一直说:hi, brother!应该说:halo.这就够了,不然一直brother来brother去,谁敢要你?”
“要是和男生第一次出街,要走在他身旁,或身后点,别走在他前头。”
“要是他想gentlemen帮你拿些什么,就道谢,让他展示风度。”
结果,以上的我都犯错了。全都terbalik
“Hi, brother. How r u?"
“我要买点东西。”然后往前冲,也不管刚认识的他是否走在身旁。
“不必了,我自己拿,我很有力的。”
她每每听到我的答案,都得大笑一声,说道:“我没力了!怎么会有这种学生!”

老师,老实告诉你吧,其实我知道这些道理,只是我不想运用而已,既然对对方没意思,就不想花时间在这些技巧上,然后转换方式把讯息告诉对方,我们真的只能brother,就这样而已。
放心吧,有天你教的,一定会派上用场,只不过一直到现在还没遇上合适的对象而已。
我不会mpssk你的,毕竟怎样,你是小有名声的红娘嘛!

2008年11月21日星期五

关于阿诗-新婚倒数第九天

阿诗的脾气好,真的是公认的,但是也有发脾气的时候。



印象中最深刻的有两次。

第一次是被质疑她的学术背景和工作能力。

详细的就别多说了,知道实情的人都为她打抱不平。但是,心地善良的她没有当场发飚,只是气在心理头,然后双颊红红地跑进来向我们诉苦。

“真是岂有此理!!!她怎么可以这样说啊?”经理妈妈骂道。
“那也把我给托进去咯!”阿婷也在旁愤愤不平地说。
“类,要是你的话,你会怎么做?”阿诗问道。
“直接问她: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我回答道。

结果她为了这事不开心了一阵子,但是后来想通,也就没事了。

另一次是睡不好。记得去年公司要把近几年的帐呈交上IRB,全体员工刚了几夜的OT到凌晨才回家,搞得大家都很累。就在报告要呈交的前一天,我们才发现有些文件出错了。

这下子好了,负责的人是我俩,top management一致通过,必须通宵完成。

天啊!!!一夜不睡,对她来说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你知道吗?

我们从晚上八时开始动工,开始的首几个小时,她还承受得了,护花男人柯志明讲的笑话还可以派上用场,但是。。
过了午夜十二时,周董开始报到,她的眼皮越来越承重,体力越来越差,双眼开始模糊。

“好累,到底什么时候才可以做完?不行,多两个钟头我一定要搞定,然后睡觉。”她喃喃自语说道。

两小时后,工作没多大的进展。

“讨厌,到底什么时候可以完工?柯志明,我可不可以不做了?”

柯志明用他那双差不多连成一线的眼睛望着她摇了摇头。

“讨厌!!!”阿诗重重地把报告书给盖上,但还是埋头苦干继续我们的伟大工程。

两个小时又过去了,说好护花的柯志明早已倒在冷冷的地板呼呼大睡,就只剩我和阿诗。
“我不做了,我要睡觉,要睡觉!!!”

我在旁用着惺忪的两眼望着她,第一次看她这样的表情,还蛮新鲜的,但是当时太累了,也没理她,就让她在那发泄!"

" 不做了啦!”她喊道。

话是这么说,但双手还是在键盘上动着。

最后还是赶得及把所需的报告叫上去,两个番薯早已累得不省人事,直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也不管其他人的眼光,好心的经理妈妈还特地腮了个枕头在阿诗背后,让她舒服点。

IRB的大工程结束后,阿诗对我说:下回我绝对不熬夜了,你呢?”

“下回是五年后的事了,让五年后的人去烦吧!”我边打哈欠便说道。

好了,又是凌晨一时,我要去睡了,明天再继续,应该会谈谈阿诗给我上的爱情班。

敬请期待!

晚安

2008年11月20日星期四

关于阿诗-新婚倒数第十天

现在英国时间是凌晨十二点二十五分,我刚从餐馆兼职回来,吃得太饱,不敢睡,决定为阿诗做点介绍,今天是她的性格篇。

阿诗大我一个月零九天,我们相识了十六年,从年少时十二岁的天真可人到现在二十八岁的添增皱纹,我想,我们的性格,还是没多大的改变。

她的外表,真的可以骗人,你如果不认识她,一定觉得:这女孩(女人?)可真斯文,讲起话来一定娇滴滴地,很动人。

哈,告诉你们,套句埃石说的:凡事别看外表。

别给她骗了啦。

你如果认识她,绝对知道,她也是一个搞笑角色,也没斯文到哪去,但在阿丰面前会不会‘假假’,那是他俩间的打情骂俏,我们谁也管不了,反正阿丰受落就好。:p

她的性格很开朗,而且脾气也很好,要她生气,除非当天没睡好,不然,可真难看她发飚。但要是真的怒火中烧时,知道的人也不多,因为外表真的看不出来。

这可跟我相反,我如果心情好,但只要脸没笑容,被人就认为:啊,那个类又再发脾气了,还是别接近她比较好。

天啊,真的好冤枉!!!我生到这副模样也不是我能控制的啊!

她的好脾气,为她带来好人缘,要找一个看她不顺眼的,还可真难。记得高中的毕业刊里,她的版编这么形容她:

最佳人缘奖的得主,追求者可真不少。

前者我知道,后者不知有没车大炮。

但是跟她交朋友绝对是件舒服的事。这倒是真的。

每一次遇到什么超好笑的,她总爱哈哈大笑后,双手交叠,然后趴在桌子上,接着把头仰起来,用手捂着嘴巴,眯起眼,再狂笑一轮。

这跟我可差得远了,我通常都是拍桌子猛笑的,公司有几张桌子都留下了我的九阴白骨爪。(洪洪可别跟我算帐噢)

脾气超好也带了不少麻烦,因为每个人都会找她解决问题,结果自己的工又没时间完成,常常得OTF(Over Time Free)

我可不同,我每次都能准时下班,为什么?

脸那么黑有人敢麻烦我吗?:p

好了,要睡了,不让明天马铃薯黑的坏的臭的我都看不见了。

晚安,明天再继续告诉你们多点阿诗和我的故事。


2008年11月18日星期二

阿诗的结婚照

除了感动,就觉得开心。

照片中的她,穿着一件又一件的新娘礼服,含羞答答,神情里流露出快乐的模样,打从心里的幸福。

而他,也不遑多让,一脸神气,骄傲地告诉大家:从今开始,陪在她身边,共度一生的,就是我!她是我最想呵护一生的一个。

这是我认识了十六年的阿诗吗?

当初的小番薯,真的长大了。

此刻的心情。。。

十一月三十日,真的好像回去啊。。。

真的好想亲眼看到她出嫁。

阿诗的爱情史,很平凡,没什么特别,但是我相信,这就是她一路来所向往的。
宁可平平淡淡,也不要什么轰轰烈烈的爱情。
我脑海里还记得阿诗的伟大志愿。

“对我来说,最幸福的职业,就是做家庭主妇。”然后露出一脸满足的笑容。
她不要求太多的富贵(别住木板屋就够了),也不必对方长得很金城武或王力宏(Kiss 得下就好),只要真心对她,就够了。

而他,也做到了。

我相信,他一定做得到。

还有十二天,就是大喜日,每一天,我都会献上最衷心的祝福给这对新人。
上天把两人牵在一起,注定了他们真的有缘,而这缘分,绝对让阿诗的父母把女儿放心地交给他。

她会幸福的,她一定会幸福的,他一定会给她幸福的。
一定。绝对。百分百。

我耳边传来了彭羚的经典歌曲:

一生穿一次小玩意,是女人的大志

2008年11月16日星期日

没有内容的Blog

现在晚上十一时,我坐在小房内闷得发慌。决定打Blog。

身旁的The Crunch就只剩两章,这两天一定要把它看完,那么星期二去City Centre 买菜时才可以还给Cretral Library。

这本书竟然花了我五个星期才读完!

“你怎么这么慢?我一个星期就搞定了!”埃石在MSN另一端说道。

我懒得辩驳,虽然这本书有点催眠,但真的让我认识了不少生字。

为什么工作天会去市中心买菜?

兼职的餐馆内有个来之怡保的同乡阿民周二休假,为了答谢他上回请了我们三十多镑的午餐,我们决定邀请他回家做客。

为了表示诚意,三个番薯决定做些茶点招待。

我负责煮玉米水,喵将会煎面粉糕,MP则准备mess potato。

原本煎面粉糕是我的任务,但今天下午我做了一次demo,大家觉得很淡(我却觉得太甜了),再加上面粉味太重了,可能材料的分量拿捏得不够好,结果这次的 面粉糕超难吃。但我还是叫今天

回去餐馆上班的MP带了点给阿民,根哥和阿勇,还特地交待她,万一他们嫌太难吃要丢掉的话,拿回来,我吃。

竟敢胆粗粗煮东西给三个餐馆大厨吃,我也太kong kam了。

脑海中浮现阿民吃下那块搽了lemon jam的面粉糕后的表情。。。

“真是唔得!!呸呸呸!类真是。。。”然后把粘巴巴的面团丢进垃圾桶,“请大口仔吃!”

亏他昨天知道星期二要来我家后,告诉MP说:“叫大口类掌厨!”

为什么叫我大口类?因为阿勇看了港剧“高朋满座”里,有个角色叫“大口哩”,我因此而命名。

难吃的面粉糕明天还要带去Jim Niatz厂给Lara和Sid。天啊!!!Sid对它可使充满期待,难以想象明天他吃下去后的表情!

为什么不重做?因为几块面粉糕花了我两个小时,我恨不得提早完事,还要重煎?拜托!
可以等下次才请他们啊!

我才没那么有空再自找麻烦!

我觉得,煎面粉糕变得没有乐趣,多少和安琪有关。以前周末早上,一有空,我就煎(她讨厌煮食),她负责善后(我不喜欢洗刷),无论煎得多难吃,她都很享受。

“我喜欢面粉味重的,类,面粉放多点!"

安琪走后,可能没人唱双簧,面粉糕也变得无味了。

茶点我们负责,主食当然交给大厨啦。我幻想着阿民会煮什么好吃的,laksa?福建面?鸡饭?炒河粉?肉骨茶?

为了这一顿,我又开始排毒两天,今天下午三点后,不油不糖不盐。喵又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

”你需要吗?”

当然需要啦。我对老妈那句“你肥了”还耿耿于怀嘞。

结果晚上喝了没加糖的玉米水,味道。。嗯还可以接受。边喝边想起依然人在鸡界的梅姐。
噢,现在午夜十二点,MP从餐馆回来了。我可以去睡了,拜拜,晚安。

注:MP说阿民吃了后说道:Erm...好有家的感觉,但我做的一定更好吃 期待星期二啊。。。


2008年11月15日星期六

有友真好

明日吾将至英国
兴奋不停像陀螺
聊天与你老太婆
谢谢你的太罗嗦

哈密瓜后天将抵英了,我在线上对他叮咛这提醒那,怎知好心没好报,这小子竟然送上这首诗回礼。

哼,下回休想我会和你分享任何资讯!!!

送走了杰与珍,Steven在这个周日也要回马了(因临时有事而改了班机),同时却迎来了个哈密瓜。

心情如何?

Erm...怎么说呢?蛮开心又有一个朋友在这里,但是却蛮为阿瓜担心的,毕竟头一遭抵英,对他来说,当然有无限幻想与期待。但是。。。

事实真的如此美好吗?

不是要泼冷水,而是自个儿在这里呆了近三个月,多少也知道外来人过的会是怎么样的生活。我在线上提醒他,有梦想是好的,但是,也要做好最差的心理准备,万一伦敦的生活真的不如想象中美好,心情也不会太糟糕。

阿瓜抵英后将住在朋友家,他算是蛮幸运的一个,起码一来到,还有个人在这儿照应照应,有的人,真的是单枪匹马来这儿,那种困难,真的难以想象。

觉得自己是属于幸运的一个,至少还有三个朋友一起过来状状胆,而且还有杰与珍在这儿的某个角落照应着。

家乡的老朋友也帮了不少忙,来英前的几天,帮忙我联络了他们在这里的老朋友,看看有否哪个可以帮忙照应我的。琴琴给了一个朋友的英国手机号码,吩咐我万一 遇到什么困难的话,就找他;Kelvin则问了大学时期的同窗,看看他的公司有没空缺;阿婷就电邮曾经在英国餐馆当Captain目前人在中东的表哥,询 问是否有熟悉的友人可以照应一下;梅姐甚至要联络整二十多年没见的小学同学,让当时未找到工的我有个落脚处。

这一切,除了感动,还有窝心。

当初离开时,真的舍不得,阿诗说她不敢来送机,怕她自个儿会哭,我告诉她,最好别来,因为我也会哭。而且还吩咐所有交情较深的朋友同事来电祝福就好,千万别到机场,不然到时泪洒当场,旁人会以为我是将被卖到旧金山当猪仔。

抵英后,在人生地不熟的情况下,曾经来英就读的喵自然而然成了四人中的大姐,这个职位,她做得很称职。我也乐得享受三人安排的生活起居。

来到这,在偶然的情况下认识了几个新朋友,罗伦斯,埃石,布莱恩,凯西,喜亚。。。
有的见过面,有的没聚过,但是偶尔在线上的问候还有互相交流,也让我在沉闷的生活多添了点乐趣。

当然也少不了家乡那堆番薯老友记,尤其是与阿婷的接力诗:p
所以说呢,朋友啊,还是在一个人的生活中占了很重要的地位。曾经一度以为自己不需要这么多的友谊,现在回想起来,当初笨得可以!

来个游戏吧!

爱情,亲情,友情,事业,金钱,自己

若是要依序排哪个比较重要的话,你怎么排?

2008年11月13日星期四

生日二三事

祝我生日快乐

噢,不,应该是:祝我不只生日才快乐。

刚刚收到了卓姐和阿诗及其他同事的伊妹儿祝福,虽然没有礼物,但心还是暖暖的。
还有一个未把生日礼物寄出来的前大嫂,我问她我将越洋收到什么,她在线上写道:阴司纸。

%^&*#@ %@!$^*&%$

前大嫂,你还是留给自个儿用吧,你比我更早需要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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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许了三个愿望

有个朋友最近似乎都诸事不顺,我把第一个愿望送了给他,希望接下来的日子他会好过些,人可以快乐些。或许我帮不上忙,给不了什么宝贵的意见,但是,我的一双耳朵,随时都准备好了。我不是一个很好的开解者,但是我能扮演一个聆听者。

我最亲爱的家人,我不能在你们身边分享生活上的喜怒哀乐,第二个愿望,希望你们都能过得平安健康,一切顺利。为了你们,我在这儿会好好照顾自己,希望你们也一样。

我最要好的朋友-阿诗,今年年尾结束单身,真的很遗憾不能亲眼看着她穿起婚纱出嫁的那一刻,第三个愿望,我希望她往后的日子,在和心爱的人展开新生活后,互相扶持,而最浪漫的事,莫过于和他一起慢慢变老,等到老得哪儿也去不了,他还依然把她当成,手心里的宝。

三个愿望都送给人了?那自己呢?
其实,现在我没什么特别的愿望,如果硬要想一个的话,嗯。。。

我希望可以重遇十年前的他。

没什么,就只是想和他打个招呼,这样而已。很可惜,这个机率似乎是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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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才女貌的儿子今早十时出世了,好高兴,前天才知道Agnes的弟弟与我同月同日出生,现在又多了一只小天蝎1113来到人间,祝福他未来的日子可以走得顺畅,多点得到上帝的庇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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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九时老板,喵和MP依照35号门牌的传统买了一个cheese cake给我,虽然今天是排毒的第三天,但我还是破戒了,还吃了一碗红豆汤和两块饼干,看来什么排毒餐都付诸流水了。十一时,餐馆同事阿民意外来电向我说 声生日快乐,真的很高兴,没想到在英国会有人打个电话来祝福。谢谢啦,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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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迈入二八年华,再次祝福自己:
不只生日才快乐


2008年11月9日星期日

归途

又一个无情的男人!

继杰与珍后,下一个回国的是Steven,日期又是十一月十三(天啊,需要双重打击吗?)!
我把对杰所说的话告诉Steven,他在线上写道:那好吧,就为了你,日期改去十四号,吃了蛋糕再走。

认识Steven的情况也很偶然,我在去Glenrothes前特别在住家附近找了一家外卖店,把我的情况告诉老板,并表示想在这儿学习两天,老板东哥人也很好,既然不必给工资,要学就学吧。而Steven就是当时的看台,他是代替已经回国的女友在这儿帮忙的。

我刚认识他时,以为他是中国人,外表没有大马人的味道,而且口音也很中国化,如果不是他亲口告诉我,怎样也看不出来。

他在邓地已经有六个年头了,学历是博士,但年龄还小我一岁。既然大家都来至槟城,话题也特别多,他老爸的工厂就在我以前做鸡。。。。帐的工业区附近。以这背景来看,Steven在英国的生活就比其他人幸福得多了。

“我打工的钱都拿去和女友享受了,在吃方面花得还蛮多的。”

也因为是学生的背景,Steven的思想很正面,也蛮乐观,老板东哥来至香港,他向我表示,对大马人没什么好感,但是就只有Steven,对他特别地疼爱。

“他在这六年,完全没有沾染了入世的味道,还很纯真,我就喜欢他这点。很多马来人啊(不管你是什么种族,在英国其他唐人的心目中,都称为马来人,我还蛮不 习惯的),来到这儿生活没多久,本质就全都变了,这小子还好,我很疼他。”东哥拍着Steven的肩膀说道,而Steven也露出了腼腆的笑容。

Steven刚完成了博士研究,两天前才升级为Dr.,他兴奋得在MSN留言板上写道:Call Me Dr. Yeoh!!!他在教授的介绍下在美国找到了一份研究工作,所以在开始上班前,先回马歇歇。
同样碍于时间的紧逼,我和他始终没机会吃一顿饭。

-没关系的,类,总有一天,我们还是有机会见面。-
-对,大家都来至槟城。-
-你始终会回马。两年后,对吗?-
-而你也不会永远留在美国。-
-哈,对!家,还是得回。-

说得真好!家,还是得回。我也替Steven高兴。

但,心里始终有点不舍,毕竟我们在这儿,认识的人不多,而来至大马的朋友,相对下,我们也更加珍惜了。

接下来,回马的还有埃石和罗伦斯。前者明年一月,后者则明年三月。前后不到一个季节,安琪和我在英国的朋友又少了两个。

埃石在这儿就快六年了,他的护照在明年三月将满五年。

我已经五年没在家过年了。给我呆多两个月,三月才回马,也只不过多赚个十千马币,对我来说,没意思,提早两个月回家,还可和家人吃吃团圆饭。”他在线上另一端的语气,充满疲惫。

他甚至连小弟的脸都认不出来。

“他是我弟吗?”看着Friendster上的照片,他怀疑地问道。

的确,五年的时间,半个年代,从二十三岁到二十八岁,由男孩演变成男人,都没回乡,日子,

真的很长,生活,也很难过。

现在终于可以回家,可以和家人同桌进餐,难得而珍惜。

而罗伦斯,在英的日子更长,从读书到工作,整整过了十七个年头,突然有了回乡的想法,让安琪和我也有点讶异,毕竟这么多年,也应该习惯这儿了吧。怎么会想回去呢?

“呆在这儿这么多年,也够了。想回家了。”在伦敦一日游的那天,他特地抽空会我俩时,淡淡地说到。

我问罗伦斯回马有什么打算,想在医院呢还是开诊所(他是内脏科的医生),他表示还没决定。

“回去后,好好歇一歇,再看看。十七年在英,哈,也太长了。”

安琪和我不语,昨晚才知道埃石要回国,现在又多一个罗伦斯,我们该为他们回家感到高兴呢,还是为自己少了两个在英的朋友感到不舍?

“那在这儿认识的朋友,还有谁啊?”安琪临睡前问道。
“嗯。。”我想了一阵,举起手指数到,:“凯西(通过埃石而认识,人在Bristol,那回在Bristol找安琪时也和他聚一聚),布莱恩,喜亚,噢不,她明年六月回国,还有。。。。”
“安琪,没有了。就多了个哈密瓜,他和女友十一月底将在伦敦落脚。”哈密瓜是我在一个论坛认识的网友,也蛮谈得来(奇怪,我好像谁都谈得来,三八!)
“类,你认为我们有机会和这些朋友聚一聚吗?如果两年后我们也回马的话?杰,珍,埃石,罗伦斯。”
“。。。”

我无言,说真的,我不知道。

如果彼此有心的话,是否就如Steven所说,迟早有一天,我们会见面?

又或者。。。

这只不过是张空头支票?

祝福所有踏上归途的朋友,回乡后有个很好的新开始。

回家,真的真好。

2008年11月6日星期四

没有内容的Blog

现在晚上十一时,我坐在小房内闷得发慌。决定打Blog。

身旁的The Crunch就只剩两章,这两天一定要把它看完,那么星期二去City Centre 买菜时才可以还给Cretral Library。

这本书竟然花了我五个星期才读完!

“你怎么这么慢?我一个星期就搞定了!”埃石在MSN另一端说道。

我懒得辩驳,虽然这本书有点催眠,但真的让我认识了不少生字。

为什么工作天会去市中心买菜?

兼职的餐馆内有个来之怡保的同乡阿民周二休假,为了答谢他上回请了我们三十多镑的午餐,我们决定邀请他回家做客。

为了表示诚意,三个番薯决定做些茶点招待。

我负责煮玉米水,喵将会煎面粉糕,MP则准备mess potato。

原本煎面粉糕是我的任务,但今天下午我做了一次demo,大家觉得很淡(我却觉得太甜了),再加上面粉味太重了,可能材料的分量拿捏得不够好,结果这次的 面粉糕超难吃。但我还是叫今天回去餐馆上班的MP带了点给阿民,根哥和阿勇,还特地交待她,万一他们嫌太难吃要丢掉的话,拿回来,我吃。

竟敢胆粗粗煮东西给三个餐馆大厨吃,我也太kong kam了。

脑海中浮现阿民吃下那块搽了lemon jam的面粉糕后的表情。。。

“真是唔得!!呸呸呸!类真是。。。”然后把粘巴巴的面团丢进垃圾桶,“请大口仔吃!”

亏他昨天知道星期二要来我家后,告诉MP说:“叫大口类掌厨!”

为什么叫我大口类?因为阿勇看了港剧“高朋满座”里,有个角色叫“大口哩”,我因此而命名。
难吃的面粉糕明天还要带去Jim Niatz厂给Lara和Sid。天啊!!!Sid对它可使充满期待,难以想象明天他吃下去后的表情!

为什么不重做?因为几块面粉糕花了我两个小时,我恨不得提早完事,还要重煎?拜托!
可以等下次才请他们啊!

我才没那么有空再自找麻烦!

我觉得,煎面粉糕变得没有乐趣,多少和安琪有关。以前周末早上,一有空,我就煎(她讨厌煮食),她负责善后(我不喜欢洗刷),无论煎得多难吃,她都很享受。

“我喜欢面粉味重的,类,面粉放多点!"

安琪走后,可能没人唱双簧,面粉糕也变得无味了。

茶点我们负责,主食当然交给大厨啦。我幻想着阿民会煮什么好吃的,laksa?福建面?鸡饭?炒河粉?肉骨茶?

为了这一顿,我又开始排毒两天,今天下午三点后,不油不糖不盐。喵又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
”你需要吗?”

当然需要啦。我对老妈那句“你肥了”还耿耿于怀嘞。

结果晚上喝了没加糖的玉米水,味道。。嗯还可以接受。边喝边想起依然人在鸡界的梅姐。
噢,现在午夜十二点,MP从餐馆回来了。我可以去睡了,拜拜,晚安。

注:MP说阿民吃了后说道:Erm...好有家的感觉,但我做的一定更好吃
期待星期二啊。。。

2008年11月2日星期日

冬季恋歌

入冬了。

感觉一点都不浪漫,讨厌得很!

他们说今年的天气很奇怪,夏天特别的短,Steven认为只有区区两个星期。

这一点,我不清楚。但是,从八月尾抵英至今,我的手没有真正暖过。

每天都是冰冰的。在Jim Niatz厂内,如果生产线走得顺利,那还好,就只忙着选马铃薯,没时间理会到底双手冷不冷。但万一线上的机器有点冬瓜和豆腐,惨了,闷起来就开始觉得双手冷得很,我偶尔会把双手贴在Lara的脸上都逗她,她每每冷得呱呱大叫。

可爱的Lara!我越来越喜欢她了!

开始怀念大马的阳光。在英国,无论阳光多猛多晒,风还是很大,根本没办法享受‘热’。你面向阳光的同时,冷风悄悄从脸上刮过,整个脸都是冰冰的,有时候,根本没法把头给抬起来。
这样怎么迎光啊???

以前在鸡界横走时,曾经表示,四季中,我最爱秋天,那种萧瑟外加点惆怅的情景,如果和深爱的那个他走在路上,大手紧握着小手,然后一起站在公园的一角,看着叶子从树上掉下,偶尔拿一片枯叶回去当书签,一定很浪漫!结果。。。

萧瑟个屁,浪漫个鬼!!!

冻都冻死了,还有心情手牵手在路上指树指叶?笨蛋!!!白痴啊???

在这里,四季不是平均三个月来分配的。今年的秋天很短,大概就只有一个月就入冬了,我的羽绒还在Primark没买呢!

埃石曾说过,羽绒分两种,夏季与冬季。夏季时,用8.5tog(应该是羽毛的厚度吧)的;冬季就得用上至少13.5tog的,外加一个暖袋(hot water bag)塞在里边,那么就可保暖了。他向我提过三次:“冬天了,记得去买。”可是,我当成耳边风,到现在都没买,还沾沾自喜以为自己壮得很,难怪他会骂我 变态。

我在半小时前与安琪在线上聊起,她也表示,以前常埋怨大马有多热,现在,想感受点暖暖的阳光都不容易。冬天对她来说,很难受。唉!

拥有时不珍惜,错过了才叹气。

天气如此,感情亦是。

一段情,在身边时,总觉得对你好,是理所当然的。
你,应该对我好,这是你的本份。
你,必须对我好,这是你的责任。
但却往往忽略了其中的重要元素-爱。

就因为爱你,才会做本份,尽责任;但是当我不爱了,本份和责任,我也不扛了。
如此而已。

恋爱其实也是give and take,一方付出,一方拿住。拿的那一位,会渐渐习惯和认为对方所给与的都是理所当然,也慢慢不那么珍惜了。可当爱情走到尽头,付出者不再想付出,拿住者不再拿得住,那么,谁比较痛苦?

叹气,还来得及吗?

入秋后,枯叶从大树身上掉下,就再也接不回了,唯有等下个春天,枯叶才会重生,开始另一个季节的故事。

只不过,在春天到来前,冬天这一段日子,该怎么过?

别问我,我不会,也不晓得,只知道不要因为寂寞而爱上一个人,别因为冬天而恋上另一个体温

亲爱的山羊,与你共勉之。

入冬快乐,分手快乐。


2008年11月1日星期六

英国基本功

来了两个多月,还没谈起最基本的四点,就把我所知道的告诉大家吧!

(一)衣

这里的衣服,还蛮便宜的。就拿Primark来说吧,我差不多每星期报到,都会看见又有sales了。偶尔只需要花一镑,就可以买到一件长袖衣了。而这里的羽绒,也贵不到哪儿去,大概十五镑以下吧!(冬天来了,我还没买欸!埃石说我变态!)
当然,你要贵的,这里也多得是,H&M,Zara,M&S这些名牌,都是我路过眼角都不会扫的名店,买不起,看来做什么?上回在Zara 看到一个减价的包包,才十镑,我真的很喜欢,但是想想,我很少用到欸,买了还蛮浪费的,加上身上只剩一镑钱(亏我还敢走出街!),唉,算了。
也就回头和包包说再见了。。。
很期待十二月二十六日的到来,是英国的大日子-Boxing Day!也就是big sales day!这天,什么店都疯狂抛售,Jannette 建议我们往爱丁堡走一趟,除了参与盛会,还可看看当天的节目表演。
我还没决定,可能是爱丁堡,也可能与喵去爱伯丁朋友的家,也可能到伦敦会安琪(这种日子她那会错过?早和唯恩约好了),又或者到Thorton找罗伦斯吃鸡饭和福建面(他可要亲自下厨哦!)。
也有可能,就乖乖留在邓地,懒懒地渡过一天。我只想买一双比较好穿的Adidas球鞋而已,毕竟我也不是什么购物狂。
但心中的Zara包包还是挥之不去。。。

(二)食

很喜欢自己在家煮的感觉,把所有的菜往锅里丢,加水放胡椒粉(我不放糖和盐的),熬一熬,那就是一餐了。材料?当然是Tesco啦。这家本土霸市简直是我的每周朝拜圣地,不去, 那拿什么来祭我的五脏庙啊?噢,还有LIDL(德国超市)。
MP和Steven(在东哥外卖店认识的槟城同乡)对我说,来到这,就得试试fish and chips。毕竟是最出名的,那天与安琪下了一趟伦敦,在Tower of London附近叫了一客来尝尝,结果,安琪和我的结论是:
早知道去吃KFC!!!
没什么特别嘛。亏Steven还说:“进任何一家店,fish and chips 都很不错。”
发现这里的鬼佬很喜欢中餐,就好像我们爱吃西餐一样。在这里,中餐比西餐贵的多。一碗白饭一镑五,天啊,我以为是金做的!!!但是对他们来说,这不是什么 大数目,所以,这里的外卖店和中餐馆真的很多。而且,鬼佬可是用筷子吃饭的哦!上星期在Bristol安琪宿舍过夜时,在她的店里吃了一顿的自助餐,结果 桌子上只摆着筷子,我问了安琪的男同事唯恩:“汤匙和叉呢?”
“鬼佬都用筷子吃饭的,类。看起来你还输他们哦。”
当然,新一代的华裔谁用筷子吃饭?结果,一顿午餐我吃得满手酸的。
噢,还有,如果以后有人请你喝鬼佬八宝冰,千万别开心,那只不过是杯普通的可乐而已。唯恩当天问我要喝点什么时,他说道:"不如来杯鬼佬八宝吧!" 起初我还以为是什么好介绍,结果。。。。
还好安琪最后换了瓶好喝的J2O给我。***我还在她那吃了六个冰淇淋:P 谢啦,安琪!

(三)住

说起‘住’,这里可是贵得很。怪不得来这里的大马人宁愿选择在外卖店和中餐厅工作,也不和鬼佬打工。除了要扣税,其他的还得自己掏腰包。
拿邓地来说吧,我的房租每星期三十镑,新认识的中餐馆同事卫斯理则接近四十镑。对我俩来说,这已经是蛮贵的,如果你是屋主的话,还得交什么 Councial Tax啊之类的东西。Lara家的Council Tax每个月两百镑,还没算租金,还有其他的杂费啊什么的,样样都令人冒汗!
伦敦更不用说了,网友喜亚就住伦敦,每星期的房租六十镑!!!比起我这,可是整整的一倍!而即将来英的哈密瓜也向我提及,他将在伦敦落脚,房租一星期九十 镑!!!罗伦斯还告诉我,如果在伦敦的餐厅打工,工钱蛮高的,但是别高兴得太早,伦敦的中餐馆可不包住宿的,你还是得往外找个窝安定下来。

(四)行

撇开贵的费用别说,这里要去哪儿,都没问题。方便得很。
英国很流行人人手握一本道地地图指标,一打开,里边都是密密麻麻的路线和路名,连小巷和行人道都可在里头找到。每条街的街头和街尾,都会架上道名,所以绝对不会不知自己身在何方。当然,你必须要会看地图啦。
我这个路痴最近也学看地图了,不然,安琪又要担心了。上回在Bristol,她画了张从餐厅回到她家宿舍的地图给我,用了十分钟来解释路线,还频频问唯恩以确保无误,天啊,餐厅和宿舍只是前后两排店屋而已,她已经担心了,更甭说有一天我在路上迷了路。
结果我瞥见安琪解释路线图时,在旁的唯恩和逆投来了异样的眼光。
“千年路痴??" 唔,他们肯定这么想!!
结果在伦敦车站,安琪和我真的差点走失,吓得她一跳!
如果有机会到伦敦游玩,那么Underground是最方便的,它就好像我们的LRT,但是却有很多个站,一条街,街头是Oxford Street,街尾叫Oxford Road,就有两个站了。而这只不过是十分钟的路程而已(走路)。
那张车卡的名。。。呵呵,我忘了,下回想起再告诉你们啦。那天安琪和我一人花了五镑三,就可在Zone 1 和 Zone 2 畅游整天,很值得。结果我们去了一趟Tower of London 和 Eye of London。只是看看,毕竟太匆忙了,但是。。。
伦敦眼,你等我,总有一天,你会做到我的生意,二十五镑,我会舍得花在你身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