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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6日星期三

关于阿诗-新婚倒数第四天

要是我告诉你,阿诗,阿婷和我之间不曾出现争执,也不会有人相信吧。多亲的家人,多好的朋友,还是有意见不同和待人处事方式不一样的地方。

老实说,我不喜欢和一些被我归纳为瓶又的人当同事。原因很简单,朋友是私交,所接触的不会有冲突;但同事则不同,所触及的,全是公事,意见难免不一样,而冲突将因此而产生。

做鸡。。。。。。帐四年,我和她俩是瓶又,是同事。有私交,也有公论。一路来在公事上我们都可以相处得相安无事,不是因为我们的理念走在同一个轨道上,而 是她俩的包容和耐性。这不是拍马屁(也没什么好拍,反正又不是她俩发工资给我),我的性子一直很不好,脾气也差,任何喜怒哀乐都往脸上摆,脸带笑容,谈什 么都高兴;脸一黑,就请生人勿进。真心说一句,如果我有这样的同事,背地里我会不知多不满她,但就因为她俩的好脾气和理智性强,才会当作不一回事。

瓶又,其实啊,我知道你们一直在包容我,只是我没说出来而已,尤其阿婷,在我要乱发脾气时,还能很理性地看待问题,有时候回想起来,自己蛮幸运的。这样的性格在尔虞我诈的办公室生涯还可生存那么久,除了上天的眷顾,就是遇到了好上司和好拍挡,要不然,我早就挂了。

好了,不写了,今晚放工后从餐馆走路回家,走到脚有点痛。为什么那个老板没载我回?因为他星期日跌倒闪到腰,老早回家休息了。但我认为他是因为知道我做到这个星期就不做了才故意不载我的,让我在晚上十时多走了半小时的路程回家,“殆他闪到腰”。臭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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