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ICK HERE FOR BLOGGER TEMPLATES AND MYSPACE LAYOUTS »

2009年8月26日星期三

十年之离开十年

其实,现在反而更好。



有了这么一次笨笨无知的经验,我想,未来如果遇上另一个可能,我不会那么盲目了。
最起码,不会再用另一个十年来做一个感情白痴。
白费了十年的青春,虽然可惜,但是我相信,自己还未走到尽头。
未来,该怎么放,怎么收,心中早已有谱。


那一次,我很惊讶,他主动在skype上联络我,彼此开了webcam,我终于看到了十年后的他。
胖了,黑了,壮了。
可是,声音,模样,感觉,还是十年前的那个。

现在的十年,工作驻在邻国。职位很高。可以说,很成功。
可是,爱玩爱闹爱开玩笑的性格,还在。
他说他离开大马很久了,连那些朋友,也失去了联络。
然后,我们开始噼里啪啦,虽然话题还是绕在往事,但还算聊得很愉快。
可惜,没聊多久,就到了他妈的(oops...我不该那么没形象的)下午五点,我没办法,只好下线做工去。
哎。。。早知道那天就day off了。


其实,我最想跟他说的,就是曾经属于自己的感觉。
反正都没什么,我相信自己可以把这个话题拿捏得很好,不会造成任何尴尬,反正大家都是成年人,有什么不可说的?(但是,用勇气还未存够,很矛盾吧?)
对于情感,我喜欢直接了当,不爱猜来猜去,这简直是浪费时间和精神。


到现在,偶尔在MSN上还是会遇到十年,吃饱没事做时,我会send个nudge给他。如果他有空,也会回应,然后聊上几句。
没有了那份莫名奇妙的思念,话题反而多了。
当然,主要的交谈,还是围绕在认识的一堆老朋友身上。


“想当年,我是班上第一个拍拖的,现在,一个接一个结婚了,我还是单身。”
“那你就结啊。你女朋友没催吗?”
“erm...怎么说呢,我觉得,那个缘还未到。”
废话,你是未玩够吧。我心里想到。
我不会咒他终身不举,或是终身不娶。
这么做,太没良心了。
十年还是那个十年,好玩的那个。
他最喜欢clubbing。


上回交谈中,他告诉我,如果我回马了,通知他一声,然后,找个机会见个面,叙叙旧。
“Air Asia现在来回印马很便宜,我差不多每两个星期回一次槟城。你回去时记得通知我,然后出来喝杯茶吧。”
很可惜,我已不再是当年的嘟嘟了,不是他说的每句话,我都信以为真,客套话谁都会讲。
当然,不否认,如果有机会的话,我还蛮希望和他见面。
最好就是只有我们两个人的下午茶那种。
然后,我会把自己打扮得像只孔雀般,我连当天的装扮都想好了,绘在脑海了。


我 会把头发烫直(暂时性的也没关系),戴上隐性眼镜,贴长长弯弯的假睫毛,涂上腮红,抹起唇膏,把牙齿漂白,戴上漂亮得体的首饰,穿上底胸紫色连身裙,露出 傲人的36B双峰(他的女友胸部蛮小的,我在照片注意到了),还在左边胸部粘上一只红天蝎的tattoo,还有还有,性感的黑丝袜,称上7寸高跟鞋,很自 信地向他走去。

然后眼睛发出每秒10000瓦特电力,再用很甜很甜的声音(先喝纯天然蜜糖两星期),露出很甜很甜的笑容,对他轻轻地说:哈罗。

我要让他知道,十年前不正眼忘我,是他的损失。
我要让他知道,当年的那个嘟嘟,早已脱胎换骨。
我要让他有一刹那间的心动。

最最主要的是,我要让他惊讶。
虽然,他可能在最后得到的。。。
是一份惊吓。。。



类的真心话:
傻的咩,打死我也不敢这样穿出街!
7寸高跟?还没走出房间门,我已经趴在地,扑街扭伤脚了。
可能还得赔上两棵门牙。。。

0 Comments:

Post a Comment